今年1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后,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紧张工作,对规划进行完善,并于2月上旬全部完成。据悉,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关于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通知,规划的详细内容即将正式对外公布。
据有关权威人士介绍,即将公布的汽车调整振兴规划,提出了我国汽车产业未来三年的八大发展目标,并加以量化:
一是产销目标。规划提出2009年国产汽车销量要力争超过1000万辆,未来三年每年平均增长10%。
二是汽车消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国家将出台政策,取消限制汽车购买和使用的一些不合理规定。
三是市场需求结构得到优化。1.5升以下排量乘用车的市场份额要达到40%以上,1.0升以下排量要达到15%。
四是加大国内汽车业的兼并重组力度。规划提出,国内年销量200万辆以上的汽车企业集团要达到2家~3家,超过百万辆的达到4家~5家,占全国汽车销量90%以上的汽车企业集团数量,将由目前的14家减到10家以内。
五是鼓励自主品牌汽车发展。自主品牌乘用车市场份额要达到40%以上,自主品牌轿车市场份额要达到30%以上,自主品牌汽车出口要达到国产汽车总销量的近10%。
六是电动车形成规模,要形成年产50万辆的产能。
七是整车研发水平得到提高。
八是关键汽车零部件要实现自主化。
为了实现上述八大目标,除了1月14日已经公布的购置税减免等措施外,调整振兴规划全文还有许多尚未披露的措施和量化指标。
规划提出,支持大型汽车企业集团进行兼并重组,支持汽车零部件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扩大规模;鼓励一汽、东风、上汽、长安在全国范围内兼并重组;支持北汽、广汽、奇瑞和重汽区域性兼并重组。
为了加快实施新能源汽车战略,推动电动汽车使用,规划提出要建立电动汽车快速充电网络,加快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公用充电设施建设。
为了支持自主品牌乘用车扩大市场份额,规划提出政府采购向自主品牌倾斜,从2009年开始,公务用车自主品牌不得低于50%,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政府优先采购。
还有十几项配套措施,由有关部委牵头,加以细化后推出实施。
根据规划,从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国家安排50亿元,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这一汽车下乡专项,由财政部牵头制定实施细则,并在2月推出实施。
由发改委牵头制定的《取消限购汽车不合理规定》,要求在今年3月实施。发改委牵头制定的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在今年12月推出并实施。
(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