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4日电
“躲猫猫”事件受害人李荞明的父亲李德发今日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称,云南省晋宁县公安局已赔偿35万元给他家人,并答应偿还此前被罚没的李荞明拉树的四轮农用车。
李德发介绍,3月1日,晋宁县公安局的相关负责人到他家就善后问题进行协商,由于之前他家人对晋宁县公安部门提出一次性赔偿40万元人民币,但双方协商多次未果。此后,公安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一次性支付现金35万元作为赔偿。他表示,感谢网民和媒体一直以来对李荞明案的关注和报道。
李德发说,目前李荞明的遗体已被火化运回家乡,并按当地白族风俗安葬了。他希望儿子李荞明能够入土为安,安心离去。由于大儿子的离去,家里少了一个顶梁柱。“我不打算再让二儿子出去打工,外面还是太复杂,最好留在家里种庄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