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晚饭后有个散步的习惯。去年腊月十五那天夜里,我们散步到一个村口,就准备往回走,妻子看见路旁停着一辆面包车,说:“这么黑的天,路边停车应该打开尾灯,要不多危险啊!”话说完没一会儿,迎面一辆摩托车疾驶而过,以我的目测,车速在70迈以上。我想,天黑,骑得这么快,不出事才怪……就在我们走出三四米远后,一声剧烈的碰撞声传来,我一回头,骑摩托车的人连人带车撞在了面包车上。
我和妻子立刻跑过去一看,小伙子已躺在地上不省人事了,摩托车被撞得散了架。妻子在第一时间拔打了“110”,通报了事故的地点以及车辆相撞的大致情形。这时,面包车车主也闻声从院子里出来,用手电筒一照,只见一个20多岁的小伙子在地上躺着,满面是血,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气。
几分钟后,警车和救护车同时赶到,将伤者抬上车进行急救,警察开始勘查现场。
我和妻子在回家的路上一句话也没说。看来,那个小伙子要在医院里呆上一段时间了。都是喝酒惹的祸。
(孟津县朝阳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