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呼应当亲切、准确、合乎常规。对自己的亲属,一般应按约定俗成的称谓称呼,但有时为了表示亲切,不必拘泥于称谓的标准。
如对公公、婆婆、岳父、岳母都可称为“爸爸”、“妈妈”。亲家间为表示亲密、不见外,也可按小辈的称呼来称呼对方。但对外人称呼自己的亲属,要用谦称。称自己长辈和年龄大于自己的亲属,可加“家”字,如“家父”、“家母”、“家兄”等。
称辈分低的或年龄小于自己的亲属,可加“舍”字,如“舍弟”、“舍妹”、“舍侄”等。至于称自己的子女,可称“小儿”、“小女”。称呼他人的亲属,要用敬称。一般可在称呼前加“令”字,如“令尊”、“令堂”、“令郎”、“令爱”等。
对其长辈,也可加“尊”字,如“尊叔”、“尊祖父”等。朋友,熟人间的称呼,既要亲切友好,又要不失敬意,一般可通称为“你”、“您”,或视年龄大小在姓氏前加“老”、“小”相称,如“老王”、“小李”。
对有身份者或长者,可用“先生”相称,也可在“先生”前冠以姓氏。对德高望重的长者,可在其姓氏后加“老”或“公”,如“郭老”、“夏公”,以示尊敬。
在工作岗位上,为了表示尊敬,可按职业相称,如“老师”、“师傅”等。也可以职务、职称、学衔相称。如“周处长”、“陈经理”、“主任”、“博士”等。在社交场合,对陌生人的称呼,男子不论婚否,可称为“先生”。女子则根据婚姻状况而定,对已婚的女子称“夫人”、“太太”或“女士”,对未婚的女子称“小姐”。如不明其婚姻状况,以称“小姐”、“女士”为宜。对教育界、文艺界新相识的人都可称为“老师”。
在非正式场合或向陌生人问讯时,为表示亲近可以亲属的称谓称呼对方,如“叔叔”、“阿姨”、“老伯伯”、“老奶奶”、“阿公”、“阿婆”等。在我国,不论对何种职业、年龄、地位的人都可称作“同志”。但要注意,港、澳、台地区的朋友见面时一般不用此称呼。 (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