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交活动中,想要结识某人或某些人而又无人引见时,可以向对方做自我介绍。自我介绍的内容,可根据实际的需要、所处的场合而定,要有鲜明的针对性。
在某些公共场所和一般性社交场合,自己并无与对方深入交往的愿望,做自我介绍只是向对方表明自己的身份,这时只介绍自己的姓名即可,如“你好,我叫王××”。若因工作需要与人交往,自我介绍应包括姓名、单位和职务,如“我叫李××,是某公司的销售经理”。如果希望新结识的对象记住自己,自我介绍时除介绍姓名、单位、职务外,还可提及与对方某些熟人的关系或与对方相同的兴趣爱好,如“我叫谭××,是A公司的财务主管,我与您夫人是同学”。
自我介绍时,要简洁清晰,充满自信,态度要亲切随和,语速要不快不慢,目光要正视对方。
自我介绍应选择适当的机会,当对方无兴趣、无要求、心情不好或正在休息、用餐、忙于处理事务时,切勿去打扰,以免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