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称,自己在涪陵玩耍时,在当地一所学校外面看到一路边小餐馆取名为“同一手锅”,而附近另一餐厅的名字则为“同一首戈”,读音“直逼央视品牌栏目《同一首歌》”。帖子发出后,立即引来网友热议,大家称这两个店老板相当有“经营头脑”,只不过店名太雷人了。
据悉,取名为“同一手锅”的餐馆不大,两间门面40平方米左右,广告牌上除了有“同一手锅”几个醒目大字外,还有“主营炒菜、蒸菜、江湖菜、小火锅”等字样。该餐馆老板称,他当时在开业之时,看到央视的《同一首歌》,突然就想到取这个店名,“手”是“人”的意思,“锅”代表“煮饭的锅”。
另一家“同一首戈”餐馆的老板姓孟,他说:“取这个名字主要是好听、好记,并没有其他意思。”
当地工商局有关人士介绍,央视品牌栏目《同一首歌》是注册商标,但它注册的类别没有涉及餐饮服务类,按照商标注册法规,餐馆的这种谐音取名跨行业类别,应该不构成侵权;虽然取这样的店名有一定误导之嫌,但国家尚无明确规定禁止这种情况。
(3月31日转载自人民网 http://pic.people.com.cn/GB/1098/90560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