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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4 月 4 日 星期    【打印】  
浅谈老人的
“居丧综合征”
  按洛阳的风俗,每年的2月15,4月5日,7月15日要“扫墓”,祭奠自己的亲人。每个人都会因为家人、亲戚的故去而悲伤,但是悲伤过度,尤其是“老来丧亲”,我们的内心就会出现心理问题——居丧综合征。

  居丧综合征(又叫居丧障碍、居丧反应)表现为:丧亲2个月内感到不可承受;沉浸在失去亲人的痛苦之中;伴随类似抑郁症的症状,如:心境低落或悲哀;睡眠障碍;兴趣缺失;自责自罪;焦虑不安;还可能造成患者日常和为和社会交往的退缩、以及对将来的迷茫。个别人会出现丧亲引起躯体症状,如头疼、失眠、顽固性身体疼痛、不适。

  如何对待“居丧综合征”?

  有少数老人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仍饮食无味、夜不能眠、面黄肌瘦、呆木迟钝,迅速变得很苍老,甚至产生厌世心理而自杀。 其另一种危害表现在躯体方面:可导致高血压病、冠心病、糖尿病、溃疡病等多种疾病,并因免疫功能低下而易于引发感染性疾病,甚至癌症。

  “居丧综合征”时期,至亲好友的劝慰、子女们的体贴,在精神和物质方面的照顾、关心,都是有必要的。尤其应该让居丧者明白,生离死别是人生规律,人死不能复生,必须进行自我心理调节。症状严重者,可以进行心理学干预。此外,子女们应创造条件,为居丧者转换一个生活空间。诸如,把原来与子女分居的老人接到子女家同住,多说说话,与孙辈逗乐;如老人健康情况尚可,不妨陪同作一次旅游,让老人在领略大自然的美好山水风光中产生好心情,摆脱内心的苦闷。(欣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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