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工区张女士问:孙女士七十大寿时,其家人在某酒店订了几桌酒席,孙女士进酒店门时,旋转门转速突然加快,孙女士被撞伤,酒店应承担赔偿责任吗?
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左鑫、谢亮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第三人侵权导致侵权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列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本案中,酒店应为顾客提供安全的就餐环境,保证其提供的设施及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如在旋转门附近设置警示标志或安排服务人员,提示出入人员谨慎慢行,特别是当有老人、孩子出入时,要注意控制好旋转门的转速,或者开启平开门以供老人、孩子等进出。该酒店未能做到这些,故应对孙女士的受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