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部脑死亡标准起草小组制定的《脑死亡判定标准(成人)(修订稿)》和《脑死亡判定技术规范(成人)(修订稿)》将在近日发布。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受卫生部脑死亡标准起草小组委托,通过5年的临床实践与验证,对脑死亡判定的可行性和安全性进行了深入扎实的研究,并提出了一系列修改建议。
制定两个文件的参与者,宣武医院医务处处长、神经外科主任医师赵国光告诉记者,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患者的心跳、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都可以通过各种药物、呼吸机等先进设备长期维持,传统的以心跳停止、呼吸消失判断死亡的标准,已经不能完全阐释生命终结的问题。但如果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发生不可逆转的丧失,无论采取何种医疗手段都无法挽救患者的生命,这就属于脑死亡。脑死亡不同于植物人,植物人的脑干功能存在,昏迷只是由于大脑皮层受到严重损害或处于突然抑制状态,病人有自主呼吸、心跳和脑干反应,而脑死亡则无自主呼吸,而且是永久的、不可逆性的。脑死亡判定标准不仅体现了医学的进步和对死者尊严的维护,它还将对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以及我国器官捐献事业有深远的影响。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