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图 李玉明 | |
风吹四五月,恰逢艳阳天,又到了出门旅游的好季节。出门旅游最怕什么?强制购物,私改路线!曾几何时,这些旅游行业中的“潜规则”备受谴责。许多百姓不是没钱旅游,实在是怕了在旅游的过程中被“捣”。提高旅游质量也就成了提振游客消费信心的切入点。如今,新《旅行社条例》板起面孔,开始向旅游“潜规则”叫板。
报价看似低廉的旅游线路中隐藏着许多猫腻,在景区游览时被导游带入一家又一家购物店,游玩的时间被无故压缩……外出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团队游中,很多人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从下月起,倍受关注的新《旅行社条例》开始实施,以上这些让游客讨厌的做法将被禁止。
A
“零负团费”
被叫停
“旅游本是一件令人心情舒畅的事,可一个多月前的泰国游却让我怎么也高兴不起来。”昨日上午,家住西工区的市民史女士这样对记者说。
原来,今年3月初,史女士看到某旅行社的泰国游报价只有2000多元,就报了名。然而到达泰国某景区后,她和其他游客却被告知,必须在当地消费满一定数额,否则连常规的景点都不能去。不得已,她只好跟着导游一家一家地进购物店,原本的好心情荡然无存。
和史女士有过同样经历的人并非少数。近年来,旅行社的“零团费”甚至“负团费”已经成了旅游市场的一个顽疾,看似低廉的旅游报价让游客得到的不是实惠,而是行程中令人生厌的强制购物或者自费旅游。
“‘零负团费’线路主要集中在海南、港澳、东南亚等地。以海南为例,270元的食宿,500元左右的小交通、门票、导游等费用,再加上约1280元的往返飞机票,算下来成本至少也得2000元。可一些旅行社平常的报价才1600元左右,不安排强制购物,怎么能挣到钱呢?”洛阳中旅副总经理肖燕楠说。
针对“零团费”甚至“负团费”,新的《旅行社条例》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旅游成本价的报价招揽游客,旅行社如果违反旅游合同约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而旅游行程中让游客自费旅游、强制游客购物等行为也被禁止。新条例规定,旅行社在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时,除了写明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旅游行程中交通、食宿标准,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等,还必须注明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购物场所的名称以及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
B
部分线路酝酿涨价
“不低于旅游成本”、“产品报价将更加真实”,伴随这些规定而来的,是旅行社准备提高部分旅游线路的价格。记者走访我市多家旅行社了解到,新条例叫停“零负团费”,与之相关的线路,如海南、港澳、东南亚等以前的低廉报价将一去不复返,取而代之的是价格的上涨。“价格上涨的主要是出境游以及部分国内游,短线游的报价不会上涨。”肖燕楠表示,目前具体的涨幅还不确定。
新条例的实施保护了游客的利益,但骤然提价,他们会买账吗?记者随机采访了25位市民,其中有16位表示理解,认为新条例能切实保证旅游的质量,价格高一点也无所谓。市民丁先生说,他以前也遇到过在旅游过程中被导游强行带进购物店或者行程被改变等情况。若新条例能有效保证旅游质量,钱花在了明处,价高些也能接受,“毕竟出去旅游图的就是个舒心”。
但也有市民对涨价不能接受,而且担心价格上调与旅游质量的提升无法成正比。一位姓陈的市民说,旅行社新条例本意是好的,但若将原本1600元的线路报价一下子提高到2000元,他很难接受。“而且价格上涨是不是就能立竿见影地提高旅游质量,我觉得还不好说”。
C
旅行社市场面临洗牌
新条例除了在保护游客权益上作出规定外,还降低了旅行社的准入门槛,同时也取消了外地旅游企业在本地设立分社的限制,这意味着今后会有更多的旅游企业进入洛阳市场,行业竞争将更加激烈,洛阳旅行社市场将面临新一轮洗牌。
“我认为短期内对我市旅游行业影响不大,一些规模较大的旅行社长期形成的市场地位不易撼动,但长远来看就不好说了。”洛阳中青旅营业部经理李庆表示,竞争加剧是必然的,但由于新规加大了对不规范旅行社的处罚力度,因此,一些小旅行社很可能被淘汰,这又将使洛阳的旅游市场得到净化。
肖燕楠认为,降低旅行社准入门槛,会鼓励和吸纳更多的人从事旅游业,有利于洛阳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不过她也坦言,由于新规给各家旅行社上了一道“紧箍”,因此新一轮的行业洗牌不可避免,一些小旅行社一旦不打价格战,就毫无优势可言,今后生存下去的将是拥有良好信誉度的实力企业。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在竞争过程中,旅行社必然会在规则范围内利用自己的价格优势,提升服务质量,这其中最大的受益者则是广大游客。”肖燕楠说。
D
游客投诉“有法可依”
即将实施的新《旅行社条例》还加大了对旅行社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今后市民若遇到此类情形,可依照规定进行投诉。
——“转卖”游客最高可罚10万元
《条例》规定,旅行社不能卖团给导游,不得让导游垫付旅游接待费用,否则将被处以2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
——泄漏信息最高罚3万元
《条例》还对个人信息作出规定:“旅行社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够两年或者泄漏旅游者个人信息,旅行社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擅自改变行程最高罚50万元
《条例》规定,旅行社减少游览项目或者缩短游览时间、增加或变更旅游项目、增加购物次数或者延长购物时间以及其他擅自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为,均属于“擅自改变行程”,最高将被罚款50万元。
(记者 郝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