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档案
名称:金渠园碑
年代:清道光二十八年(公元1848年)
现址:新安县铁门镇芦院村文化大院
性质:碑刻
价值:研究当地风土人情的实物资料
在新安县铁门镇芦院村、庙头村,说起金渠园碑(如图),上了年纪的人都知道,因为,它是两村之间开渠取水的见证。
金渠园碑上刻的是庙头村取涧河水浇地、通过芦院村地界的友好协议,石碑现存新安县铁门镇芦院村文化大院内。
铭盛德之举,为后人榜样
71岁的裴国庆老人退休前是中学教师,退休后一直义务为村里管理文化大院。
裴国庆说,明清时期哪有机械化的灌溉设施,浇地大都是自然灌溉。涧河从芦院村流过,向东是庙头村。但是,庙头村下湾一带的土地想灌溉,还必须从芦院村开渠。
裴国庆老人说,在农村,土地间走道宽窄、取向、占各家土地多少等很讲究,为的是体现公平公正,否则一旦发生事端,会影响睦邻友好。而他人开渠取道自家土地,那就更慎重了。
说起金渠园碑,新安县文物局的范新生说,石碑记载的是前人的盛德之举。诚如碑文所说——尝思济人济世功乃可大,善始善终业乃可久,况开渠灌田功业尤非寻常。道光丙午秋岁遭大旱,庙头诸亲友具帖备酒驱车邀请,为其下湾田地欲引涧水浇灌,因余村世居上游,实开渠咽喉,婉转相商,余村感其盛德,慨然应允。
范新生说,最关键的是,碑文中“但年课日久文契难保无失,余村若有不肖子孙乘间生支,反妨前辈盛举。今将原书合同寿之石碑,庶后人无忘前人之美意云”一段让人敬佩,前人将以后可能发生的有伤睦邻友好的事提前予以警示,不留后患。
一块石碑,一段佳话
金渠园碑记载的是一段邻里之间友好相处的佳话。
裴国庆说,渠道所经过的芦院村允许庙头村从本村土地上开渠取水灌溉善在先,庙头村同意芦院村人从渠堰取水灌溉义在后。两村之间谱写了一段睦邻友好的佳话。
既然当时两个村子都立碑为记,庙头村的那块“姊妹碑”有无着落?
裴国庆说,60多年前他上小学(建在村里的关帝庙)时,芦院村的金渠园碑砌筑在村里关帝庙的墙壁中,20世纪80年代,学校重建,村里将金渠园碑移至村委大院,新立了碑座予以保护。
范新生说,根据碑文记载,文物普查时,他们曾多方在庙头村寻访,遗憾的是没有发现当年庙头村的那一块“金渠园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