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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版:洛阳·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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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贩公然回收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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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5 月 15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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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贩公然回收药品
市民质疑、担忧,药监部门表示:这种行为违法
  记者 魏春兴 文/图

  近日,我市街头出现不少“高价回收中西药品”的小广告。与此同时,在市区一些医院附近,也有人公然打出招牌回收药品。这一现象引起部分市民质疑:烟酒礼品可以回收、旧手机可以回收,药品难道也可以回收吗?

  市民质疑

  回收药品合法吗?

  昨日上午,市民朱先生打来电话反映,13日他路过河科大二附院附近时,发现有人在医院门口的报刊亭北侧立了个招牌,上面写着“回收药品”,他想知道,这样回收药品合法吗?

  朱先生认为,药品不是一般商品,事关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怎么可以随便回收呢?“如果大家到药店买药,事后发现药品有质量问题,那么应由药店回购并予以销毁。”

  朱先生说,患者吃了这些回收来的药品,万一出了事怎么办?因此,不管出于哪种考虑,街头随意回收药品的行为都不应该。令人不解的是,有些人为何敢这样堂而皇之地打出招牌回收药品?

  事实上,回收药品的现象并非只出现在医院附近。近日,我们在定鼎路等路段还发现一些“高价回收西药”的小广告,上面写着“达美康”、“贺普丁”、“开同”等21种西药名称,在这些药名之后还用超粗字体注明“等一切中高档西药”。同时,该小广告上还写着“医保卡换现金”的项目。

  记者调查

  药贩按药价的六折回收

  昨日8时许,我们来到河科大二附院附近,见到了那个回收药品的招牌,上面列举了48种药品(如图)。但我们在现场并未见到药品回收者。该招牌南侧报刊亭里的人说,回收药品的是个女子,办事去了。

  昨日14时许,我们按照招牌上的联系电话拨了过去,一名操着外地口音的女子接了电话。

  记者:我们家有位离休老干部,现在闲置了一些药品,不知你们怎么收?

  药贩:都是哪些药?

  记者:小剂量的波依定(降压药)、诺和灵(糖尿病治疗药物)和美多巴(帕金森病治疗药物)等,我们从医院买时很贵,你们出啥价钱?

  药贩:我们是按药价的60%回收,波依定10元,美多巴55元,诺和灵43元到45元。

  记者:我们还有一些消炎药,都是知名药厂的产品,上个月刚过期,你们收不收?

  药贩:过期药不要,收回来不好卖。

  记者:你们收的这些药怎么处理?卖到药房还是医院?

  药贩:我们是江西人,老板在全国各地回收药品,集中起来后运回我们老家,卖给当地的药房。

  记者:这些药你们还在洛阳卖吗?

  药贩听我们一再追问,似乎起了疑心,称这些药不在洛阳出售。她说:“我住在金谷园,咱们还是见见面看了药再说吧。”随即挂断了电话。

  医院人士

  药品流向不明

  既然存在回收药品的现象,就说明它有市场。那么,这些回收来的药品到底流向哪里?

  据市中心医院宣传科负责人王学斌介绍,一般来讲,大医院及大药店都有正规的进货渠道,而且为了声誉,不可能再用这些回收来的药品,因为即便还在保质期内,这些药品也难以保证质量,比如,一些维生素类药品,由于受潮等原因可能影响药效。

  他表示,这些药品究竟流向何处,需要进行深入调查。不过,有一些黑诊所及小药房为了牟利,可能采取各种方式降低成本,因此不排除这些回收药品流向这些地方的可能性。

  药监部门

  回收药品违法

  昨日下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就此事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这种回收药品的行为违法。

  据该局药品稽查大队工作人员介绍,药品属于特殊商品,一经出售不能重新进入流通渠道,国家有关法规对此卡得很严。对于一些医院或药店而言,如果药品出去转了一圈再回来,出了事要承担责任。作为监管部门,他们不仅要通过多种方式对药品质量进行把关,还会对涉药部门的进药渠道进行查验,对查处的不合格药物进行处理。

  该工作人员表示,这种立个牌子、贴个小广告就进行药品回收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市民发现后可随时举报。药品包装上均印有生产日期、批准文号及有效期,市民购药时要仔细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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