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家的衣柜里,整整齐齐地放着一件我当兵时穿的军大衣。军大衣右下方的口袋上,有个被烟头烧破的洞,这是13年前我违规抽烟留下的印记。
1996年冬季,从部队转业回来的我,暂时被安排到县计生委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和材料整理工作。
也许是因为办公室女同志多的缘故,当时,计生委有条不成文的规定:办公期间,一律不准抽烟。
这条禁令,对于抽烟成瘾的我来说,简直就像一个紧箍咒,特别是写作时,感到特难受。于是,我总是趁人不注意时偷偷抽上一口。
那天,领导让我写年度计生工作汇报材料,要得非常急。为了赶材料,我加班加点查资料,找数据,真是绞尽脑汁。写着写着,便不由自主地点起一支烟。刚抽了两口,突然听到门外传来计生委主任的说话声。我还没转过神,主任已推门进来,径直向我走来。我来不及多想,赶紧掐灭剩余的半截烟,塞进大衣口袋。
“小李,材料写好了吗?”主任问道。
“哦, 快了,正在修改,马上就好。”我连忙回答。
“抓紧时间打印,下午开会要用。”望着主任的背影,我轻轻出了一口气,坐下来继续写。
“哎呀,咱办公室里咋有一股煳味”,小白的一声惊呼,大家赶紧四下查找。突然,一个同事指着我的大衣口袋说:“文献,你的口袋着火啦!”我低头一看,大衣口袋里正在冒烟,这时,我才想起刚才那烟头未掐灭就装进口袋了。我赶紧拍打,总算把火弄灭了,可崭新的大衣却永久地留下了一个印记。
(宜阳县丰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