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320元,就可以保证你免费畅游网络!绝对安全可靠!”6月3日,记者在市区走访时发现,在一些电脑市场内,一种Mp3样式的终端设备正凭借其可“借道”上网的独特功能,成为热销产品。
自己花钱别人“蹭网”
2月份,市民刘先生搬入新买的复式住宅,他在电脑上使用了无线网络,好在楼上楼下都能用。他不但将原本1M的宽带升级到2M,还特意购买了一个大功率无线路由器。
近日,刘先生发现电脑网速越来越慢,有时甚至连网页都很难打开。一个精通电脑的朋友帮刘先生仔细检查了电脑配置,没发现问题,但打开刘先生电脑的网络配置时却发现有3个人正在同时使用网络上网。“我一人交钱,这么多人不花钱白上网。”刘先生很愤怒。为防止再被别人“蹭网”,刘先生随后更换了无线路由器,并给电脑加了锁。
“蹭网”一年可省千元
6月3日,在七里河一数码城三楼,有多家商户正在出售此类“蹭网”设备。“凭此设备可以免费畅游网络,绝对安全。”一商户老板告诉记者,这种Mp3大小的无线网卡仅售320元,操作也非常简单。她小声告诉记者,这种设备说得好听叫“共享”,其实就是盗用别人的网络资源。
世纪电脑城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有的宽带用户为了能在家里无线上网,就购置无线网络发射器,将网络信号发送到房间的各个角落。但事实上,发送的信号可以覆盖100多平方米的范围,因此,一些“蹭网”者利用配置有无线网卡的笔记本,搜索附近的网络信号,“借道”上网。他表示,以商务宽带费每月100元计算,“蹭网”一年可以省1000多元钱。
“蹭网”行为构成侵权
“普通用户无线网络密码强度不足,很容易被破解。”世纪电脑城有关负责人说。
对此,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律师邵志强认为,笔记本电脑自动搜索到无线网络信号后,使用者明知使用该信号会影响他人上网速度,仍使用该信号,事实上已经构成了民事侵权行为,信号拥有者可要求“蹭网”者分担上网费用。如果严格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该行为人应该受到警告。
如果是破解他人密码,进而使用他人无线网络,行为人可被处以5日以下治安拘留。如果窥视他人电脑中存储的信息或恶意攻击他人电脑系统等,行为人就要承担非法侵入他人电脑系统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犯罪。
加强防范防被“蹭网”
网络如果被“蹭”了怎么办?对此,联通洛阳分公司的工作人员提醒市民,要防止别人“蹭网”,最好的方式就是为网络设置密码,不仅可防被“蹭网”,还可防被他人窃取计算机内的资料。
网络工程师陈君说,还可以定期变更登录ID和密码,增加“蹭网”难度;把路由器广播的功能关闭,防止别人搜索到无线路由器;进行加密设置;禁用无线网卡“ANY”;使用防火墙;重要资料千万不要放在共享文件夹里。
(记者 赵玉杰 见习记者 郭立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