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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戚帅华 摄 | |
本报讯 (记者 戚帅华)
昨日上午,市民齐女士向本报反映了一件“稀罕事”:10日下午,她到珠江路与周山路交叉口附近的“宁记牛肚王美食广场”就餐时,竟然发现饭店门口贴着一张“本广场谢绝索要发票!”的告示。齐女士说,消费者就餐后索要发票是合情合理的,饭店如此“告示”消费者,实在是不应该。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齐女士所说的这家饭店,看到大门口果然贴着一张黄纸,上面用红笔写着“本广场谢绝索要发票!”的字样,十分醒目。(如图)
该饭店一服务员解释说,“告示”是10日下午贴出的,这是因为饭店刚开业没多长时间,还没来得及办理相关证照,所以没能到税务部门领取发票。记者离开饭店时,一名服务员将门口的“告示”撕掉了。
我们随后与市地税局发票管理局取得联系。据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只要是涉税的正当经营活动,无论消费者身份和消费金额的大小,经营者都应当履行法定义务开具发票。饭店不能开具正规发票的,消费者有权拒付餐费。一旦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可以到饭店所在地的地税稽查部门进行投诉。
(线索提供者 齐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