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6月11日专电 (记者 南婷)
眼下,一些商家打着“家电下乡”招牌,推销一些质次、积压甚至是经过翻新的产品。山西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农村消费者,购买“下乡家电”要充分了解相关规定,以真正享受到“家电下乡”的实惠。
据山西省消费者协会介绍,我国自2月1日起将家电下乡政策从10多个省区市推广到全国,购买“家电下乡”中标产品的农村消费者将能享受到销售价格13%的财政补贴。山西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农民消费者,在购买下乡家电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尽可能选择国家家电下乡的目录产品。了解家电下乡政策,确认家电下乡产品型号、最高限价和销售网点名单。具体可上网(www.jdxx.gov.cn)或致电400-887-3200查询。
二、家电下乡产品外包装的正前面应印制家电下乡中标产品标志及“财政部商务部家电下乡中标产品”字样。另外,消费者还应注意检查家电产品是否正规合法,切勿选择无产品名称、无生产企业厂名、无生产企业厂址的“三无”产品。
三、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开箱时,要注意验证及保存产品标志卡,确定标志卡正确完好后,方可从说明书上取下标志卡,并以此作为申领补贴的重要凭证,无标志卡的产品应拒绝接受。
四、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需将标志卡上的卡号、产品编码的条形码和购买人的个人信息告知网点销售人员,进行销售登记以备补贴。
五、索要正规税务发票。对于销售网点开具的正式发票,农民消费者应注意发票开具的时间、客户名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发票专用章是否与实际情况相一致,确保申报补贴时可以真实反映实际情况,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不能提供上述服务却自称是“家电下乡”入选产品的经销行为,消费者一定要提高警惕,一旦发现可疑销售商或可疑家电产品,应及时把相关情况反映给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