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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工伤人员可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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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6 月 24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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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工伤人员可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我市6814人享受此待遇,最低补助1500元,最高补助6000元
  本报讯 (记者 陈小伟) 昨日上午,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安技处的张焕钦领到了3500元的老工伤人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当天上午,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作人员来到该公司,为761名老工伤人员发放了167.85万元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所谓老工伤人员(含工亡人员的供养亲属),指的是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之前发生的工伤人员和用人单位改制、破产后工伤保险关系仍然存在,工伤保险待遇没有纳入统筹管理的工伤人员。纳入社保统筹前,我市老工伤人员的伤残补助金一直都由企业负担,按月发放,十级伤残每月补助金为5元,每增加一个伤残等级,补助金每月增加2元。

  为妥善解决老工伤人员历史遗留问题,我市在河南省率先将伤残补助金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基金一次性支付。据悉,从23日起,社保工作人员将陆续走进我市各大企业,为企业老工伤人员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补贴标准为:十级伤残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500元,伤残等级每增加一个等级,补助金再增加500元,最高的一级伤残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000元。符合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老工伤人员有6814人,我市将支付11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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