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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患绝症 她选择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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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7 月 1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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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患绝症 她选择离开
题图:马静
  采访对象:田华(化名) 男 53岁 工人

  采访地点:西苑公园

  采访时间:6月26日下午

  采访人:本报记者 冯莹雅

  江华的肾癌已经发生骨转移,医生告诉他,如果不发生肺部转移,可以活三四年,一旦发生肺部转移,只能活三四个月。如今,由于无法承担昂贵的医疗费用,他已放弃了治疗,静静地等待离去的那一天。

  江华说自己已经是半只脚踏进棺材的人了,把自己的故事讲出来,只想提醒人们,要谨慎再婚。“久病床前无贤妻”,这是他最大的感慨。

  全心全意对待她

  结束第一次婚姻后,于2004年年初,通过别人介绍,我认识了小我7岁的叶紫(化名)。

  我在一家效益很好的工厂上班,月收入2000多元,我女儿独自在外打工。叶紫也是一个普通工人,不过工资比较低,她儿子在国外半工半读。

  我们觉得彼此条件还行,交往了七八个月之后,于2005年1月办了结婚手续。

  结婚后,我们决定跟她父母住在一起。对这个新家,我们进行了简单装修,买冰箱、空调、桌子等花了我大部分积蓄。

  婚后的第一个春节,叶紫在外地工作的哥哥姐姐携家带口回洛过节,我又花了七八千元,彻底花光了积蓄。

  2006年,叶紫的父亲得肺癌去世后,我们更加用心地照顾她的母亲。她母亲爱吃虾,我平时省吃俭用,自己舍不得买好吃的,买回大只大只的虾做给她母亲吃。平时在家都是我做饭,叶紫和她母亲口味不同,每顿饭我都要做不同口味的饭菜。为了不让叶紫在上班路上受累,我给叶紫买了一辆电动车,而我自己一直骑着自行车……

  我病了,她变了

  2007年3月9日,在我们结婚刚满2年的时候,我突感身体不适。叶紫陪我去医院做了CT检查。叶紫告诉我,我得了肾结核,需要住院手术。于是我做了手术,在医院住了26天。

  这之后,我发现了叶紫的一些细微变化。有一次,我下班回家时险些发生车祸,电动车后座也被撞坏了。回到家,叶紫得知后,不过问,也不关心。

  叶紫请她的一个男性朋友大伟(化名)帮她炒股,大伟第一个月帮她赚了500元,叶紫为了感谢他,征求我的意见后为他充了100元的电话费。第二个月大伟又帮她赚了500元,这一次叶紫要我掏钱请他吃一顿饭以表感激,我照做了。

  2007年11月的一天,我见叶紫在织毛衣,便问她给谁织的,她告诉我是给大伟织的,理由同样是感谢大伟帮她赚了钱。

  充电话费,请吃饭,还要给这个男人织毛衣,这暧昧的表现让我很生气,我跟她大吵了一架。

  我的身体状况再次恶化,不得不住进医院,而且住进了肿瘤科。我这才知道我的病有多严重,我猜想,也许在我第一次检查时,叶紫已经知道了我的病情。

  我患的是肾癌,医生问我们是选择进口药还是国产药,进口药每月要1万元,而且全部自费,国产药要便宜很多,还可以报销。

  我清楚地记得,当时医生问叶紫时,叶紫扭过脸,毫无表情地告诉医生:“问他父母吧!”最终由我和我父母决定,使用国产药。

  不想拖累她,我同意离婚

  这一次我住了半年。一开始,叶紫偶尔还去照顾我。后来,叶紫去医院探望我的时间越来越少。在我住院期间,是70多岁的老母亲照顾我的饮食起居,而70多岁的老父亲则四处借钱为我治病。

  自从我得知自己的病情后,怕拖累叶紫,曾向叶紫提出过离婚,她当时没有同意。

  出院后,叶紫说怕她母亲知道我的病情会难过,让我暂时搬回我父母的住处。有朋友提醒我,这一搬走可能就再搬不回去了,让我慎重。我也犹豫过,但想着自己拖着病体,难免会拖累叶紫,最后还是搬走了。我搬回父母家之后,叶紫基本没去看望过我。

  今年快过春节时,叶紫突然向我提出离婚。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但我请求叶紫过了春节再说。她同意了。

  今年年初,我打电话给叶紫,她不接电话。我得知她单位效益不好,每个月只发二三百元生活费,于是从3月到5月,每月我都用信封装上300元钱,扔到她家的阳台上,然后给她发个信息告知。

  5月17日,叶紫给我打来电话约我见面,那天下午我和叶紫聊了很久。我同意离婚,她对我表示担心,劝我离婚后去厂里的医院住院,她会去照顾我。我拒绝了她的好意,既然决定离婚了,她更没有义务照顾我了。

  我告诉叶紫,我不想治病了,很想出去旅游散心。当时叶紫很兴奋地告诉我,她也想去旅游,陪我一起去散心。于是,我们约定,第二天就去办理离婚手续,然后一起旅游。

  争钱,只为一口气

  5月18日,我们去办了离婚手续,当时叶紫用信封装了11000元钱给我,说是离婚分手费。我告诉她,这钱我就不要了,就当我们旅行的费用吧,由她保管。她同意了。

  当天回家,父母告诉我我家还欠外债5000元,于是我向叶紫开口要5000元钱还债,她第二天便把钱送到了我家。 同时,我让叶紫想想去哪里旅游,以便提前去旅行社报名。

  女人的心真善变,3天过去了,叶紫告诉我她不想去旅游了。此时,我非常失落,并要求她如果不去旅游就把剩下的6000元钱给我。她不给,说钱是借的,当时我不要她就还给别人了。我很生气,越生气越想要回那6000元钱。给她打电话,她儿子接的电话,很客气地对我说:“伯伯,我明天就把钱给你送去。”

  孰料,第二天待我再打电话时,叶紫和她儿子已不再接电话。晚上我去她家,叶紫和老太太在家,老太太见到我后开口就骂,不给我开门。我真是心寒啊,想当初我给老太太做虾吃时,她是多开心啊,如今却对我如此无情。

  我站在自己曾经全新全意装修的家门外,整颗心冰凉得已感觉不到心跳。不一会儿,叶紫的儿子带着他的几个同学回来了,她儿子一改过去的礼貌口吻,对我呵斥,并警告我再不离开,就立马报警。

  我主动打了110,一会儿警察来了,叶紫赶紧打开木门,从防盗门缝里递出离婚证给警察看,她儿子及其同学也指证我闹事。警察向我了解了情况后,劝我们协商解决。

  那天之后,至今我再没有联系到叶紫和她的家人。其实,我父母愿意卖掉他们的房子来为我治病,但我不愿给父母增加负担。万一卖了房子,我的病还是治不好,先离开了他们,留下两个老人,何处安家呢?

  我已经彻底放弃了治疗,一个等死的人,根本不需要那6000元钱,我只想争一口气,为我曾经为叶紫和她家人的付出,讨回一个公道。我们已离婚,对于一个即将逝去的人,叶紫这么做,她的良心过得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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