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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张贴的公布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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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请低保时,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家庭月总收入等情况都会被社区公示,以接受居民的监督。但由于这种公示会给低保户带来一些风言风语,一些低保户为此苦恼不已。不过,在社会学者看来,公示本身没有错,需要改正的是一些人的错误看法。
低保户
公示让我觉得很苦恼
47岁的孙伟(化名)原是我市某单位的职工。去年夏天,他的女儿考上外地一所名牌高校,可是几年前,他和妻子先后下岗,两人在家附近一市场做过一些小买卖,可挣的钱勉强够3人糊口。高额的学费该怎么解决呢?今年3月,在一些好心邻居的建议下,孙伟到社区申请了低保。
就在他递交申请后没几天,一次他出门迎面碰到一个邻居。“哎,听说你申请低保了?”对方的话让孙伟皱起眉头。“(他)声音特别大,而且脸上还带着笑。”时隔几个月,孙伟讲起这件事来拳头依然握得紧紧的,“他这么一嚷嚷,旁边所有人都看我。我当时是又羞又恼,只能低着头跑开了。”
他怎么知道我申请低保了?孙伟猛地想起,自己家庭的详细情况曾经被社区公示过。他急忙来到社区,发现那张公布榜已被揭掉。但随后,他从社区工作人员处得知,待区民政部门批准后,他的大名还要上一次公布榜。于是,他找到社区书记,希望能得到“豁免”不再被公示,可书记的解释很有道理:公示是按规定进行的,主要目的就是方便大家对低保的申请和发放进行监督。
自那件事后,孙伟觉得自己的自尊心受到打击。他一直在琢磨一个问题:有没有比公示更好的监督办法呢?
社区
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昨日,记者走访了市内十几个低保户。提起公示,所有人都没有表示异议,但对张榜公示带来的一些尴尬和烦恼,他们中的一些人直言难以接受。
李何(化名)因夫妻俩双双下岗,且有4位老人要赡养,于前年申请了低保。他说,公示后,有一次他去买馒头,排在他前面的人突然对卖馒头的人说“他家是低保户,馒头给他便宜点儿”,随即放声大笑。每次遇到这种有意或无意的歧视,他都非常伤心。
在瀍河回族区塔湾社区,民政专干李雨霏拿出一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公布榜,上面清楚地填写着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住址、家庭月总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和月发保障金等内容。
李雨霏说,《洛阳市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细则》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初审后应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不得少于7天;县(市)、区民政部门在批准后,应在低保户户籍所在地及居住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以户为单位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社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每次都将公布榜张贴在社区服务大厅门前,供辖区居民监督”。
民政部门
公示是为保证公正透明
市民政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科李英房介绍说,将低保户的情况进行公示,就是保证低保申办过程公正、透明,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监督措施。
李英房表示,市民政局2008年特地下发了《洛阳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公示制度的通知》,规定除在申请时对低保对象的情况进行公示外,对已被保障的农村低保家庭,乡、村两级应于每年6月、12月对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和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于季末、年末在其本辖区居(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对于一些低保户的苦恼,李英房说,就现状来看,公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公示不可避免地要公开一些私人信息。他表示,市民政部门和社区今后在相关工作中将考虑这方面的问题,保证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对低保户的隐私进行保护。
学者
努力消除公示可能带来的影响
洛阳理工学院社会科学系教师、社会工作师鄢圣雄表示,低保公示是我国社会救助体系中的一项基本制度,有力地保证了低保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和公正,一定程度上防止了骗保现象的发生。作为低保户,在享受来源于纳税人的钱提供的低保的权利时,接受社会的监督也是一项基本义务。
但是对低保户进行公示,社区一定要把握好范围、方式和内容,对涉及核心隐私或没必要公示的内容,尽量不公示或缩小范围。
鄢圣雄说,其实,低保户对公示并无异议,只是在被贴上低保户、贫困户的标签后,产生了一定的心理压力。因此,消除低保公示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需要社会舆论的正确引导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更重要的是,社会要给予低保户宽松的环境,尤其是社区居民要给予这些特殊的居民理解和支持,在日常生活中不要歧视或讽刺他们,帮助他们走出困境。
(记者 李喆 通讯员 安宇满 马莹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