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三哥”这样自己出资成立“好人帮”,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记者咨询了市民政局相关人士。这位人士说,个人直接出资、出力帮助弱势群体,值得赞扬,政府肯定支持。
个人要成立公益性协会性质的组织,需要符合三个条件:
一、协会需要有主管部门。如果协会主要资助贫困学生,需要教育部门认可并担当主管部门;如果协会要主要资助残疾人群体,需要残联认可并担当主管部门。
二、要在市民政局社团管理科备案。
三、成立公益性协会后,协会成员可以通过爱心活动,直接帮助弱势群体,但协会组织不得公开向社会募捐,接受社会钱物捐赠。(程奇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