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在中国销售生产的乘用车与轻卡,都必须经过统一的汽车燃料消耗量测试,同时在车“屁股”等车身位置清楚标明实际能耗,以供消费者参考。这是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发布《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示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意见稿透露出的消息。目前《规定》意见稿正在公开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如果《规定》得以实施,将进一步促进汽车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某些汽车厂家多年来在油耗问题上的“舞弊”行为也将得到遏制,让消费者更加明明白白消费。
据了解,从目前的市场现状来看,由于没有统一的油耗检测标准和专门的监督机构,大多数汽车厂家在公布自己生产销售新车的油耗水平时,“舞弊”现象非常严重,“水分”也较多,公布出来的基本上都是对自己十分有利的理论油耗或等值油耗。但是这些油耗数据模糊,意义含混,普通消费者难以判别其真正的节能性和油耗。
在此次意见稿中,工信部明确要求,已获得汽车产品生产许可、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已获得汽车产品进口许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汽车生产企业和进口汽车经销商,应按照相关要求,对其进口或新生产并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能够用汽油或柴油燃料的、最大设计总重量不超过3.5吨的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辆的燃料消耗量,在车尾等车身显著位置进行标示。此项政策将在2010年1月1日强制执行,此举意味着从明年开始,消费者买车只需看车“屁股”就能识别油耗。(据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