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上以帮人骂人而获取数额不等的金钱,这种方式如今成了一些人谋生的“职业”。有律师表示,代骂者和雇主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
近日,在某论坛里,一个主题为“网络骂人/代骂人”的帖子格外引人注意。帖子的内容为:“如果你觉得某些人让你不爽,很想通过网络骂他,可找我们网络骂人,价格公道。”帖主说他们有网络骂人软件,可以在网上群发骂人信息,当人们使用搜索引擎搜索时即可看到代骂的信息,他们也可出售该软件。由于帖主只留下一个QQ号,记者未能与其取得联系。
记者随后在网上搜索“网络代骂”,发现网上甚至有专业的“代骂公司”,但其相关信息及联系方式均已被删除。据了解,代骂服务最早出现于网络游戏中,玩家因游戏难免产生冲突,一些人便在网络游戏中做起“职业代骂人”,从而换取游戏中的钱币和宝物。后来,网络代骂渐渐从虚拟世界走向现实生活。
据了解,代骂公司的原则是只骂个人或者民企。使用QQ、电话或手机短信代骂,收费不等。电话代骂为每天10小时80元,每小时电话攻击不少于60次;短信代骂则使用群发器,每天50元,每分钟不少于5条。
北京柴傅律师事务所夏祥律师说,根据民法通则,骂人属于侵犯他人名誉权。如果收了钱,将骂人作为一种经营活动就属于非法经营,代骂者和雇主都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13日转载自人民网 http://society.people.com.cn/GB/159414/96412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