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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4版:洛阳· 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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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保
“管办分离”在伊川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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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7 月 16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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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保
“管办分离”在伊川试点
降低管理成本政府“省事”,简化报销手续职工受益
  本报讯 (记者 陈小伟 实习生 黄晓明)昨日上午,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委托管理试点工作在伊川县率先启动。据悉,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办分离,我市此举在全国尚属首创。

  所谓管办分离,就是社会保险事业管理部门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就医报销审核实施管理和监督,保险业务经办部门具体负责参保人员就医报销业务。

  中国人寿洛阳分公司健康部经理陈维刚说,我市已建立了覆盖各类人群的社会保险体系,包括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体系。虽然这些业务都在中国人寿,但管理部门却有3家。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归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卫生部门管理,城乡医疗救助则由民政部门管理。现实生活中,一名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也可能参加困难群众医疗保险救助和大病医疗保险等多个社会保险。

  在实行管办分离前,这名职工住院时发生的所有医疗费先由自己垫付,然后需准备多套材料,在不同的经办机构来回奔波才能报销,费时费力。现在不一样了,这名职工只需准备一套材料到保险公司,在统一的支付管理平台上,医保报销业务就可轻松搞定。

  据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王亚伟介绍,利用商业保险公司理赔、精算、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优势,“管办分离”模式能降低政府直接管理的运行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更重要的是简化了报销手续,使参保人员在不增加个人负担的情况下,能享受到更高水平的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

  我市将根据伊川县试点工作的推进情况,逐步在全市推广这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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