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0日,被告人胡斌正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新华社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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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新华社、中新网电 20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对备受公众关注的杭州“5·7”交通肇事案进行一审判决,被告人胡斌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此前,胡斌亲属与被害人亲属已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胡斌亲属已赔偿并自愿补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13万余元。
针对这一宣判结果,双方家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不公平。
受害人谭卓的父亲谭跃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对于这个审判结果他很失望。之前公诉机关在庭审时已经指出胡斌的行为是比较恶劣的,不应该只判了3年。“我会向高一级法院申请审判监督程序。”谭跃认为,杭州中院可能也会得出同样的结果,所以他准备向浙江省高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目前他正在向有关律师咨询相关事宜。
谭跃认为量刑过轻,而被告人胡斌的父母也同样觉得不公平。胡斌的母亲庭审出来后一直在哭,对记者说,“太不公平了”之后再也没说什么。胡斌的爸爸也告诉记者,他现在心情很不好,他们只能听天由命了。
今年5月7日晚8点左右,年仅20岁的胡斌驾驶非法改装的三菱跑车在杭州繁华的街头与朋友“飙车”,将看完电影、正在穿过斑马线回家的25岁青年谭卓当场撞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