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 (3054***8)
2009-07-22 14:52:30
Lee:今早坐103路车上班,车上人不多,我站在车厢靠前的地方。突然,我发现身边座位上的大婶把鞋脱了,赤脚放在座位上,然后很享受地用手指在脚趾缝里穿梭。我抵抗力低下,不忍细看,急忙往车厢后面走。
晚报小新:无语。
Lee:没想到过了两站,那位把脚趾捣鼓够的大婶也起身往车后门我这边走过来。我心里暗自祈祷:司机师傅您可千万慢点儿开,千万别让大婶站不稳,趔趄地冲向我。可是怕什么来什么,大婶第一次趔趄,我躲开了;第二次她刚才玩过脚趾的左手一把抓在我的胳膊上,还碰到了我的手。
晚报小新:……万分同情!
Lee:我真是郁闷加崩溃。按说在公交车上谁碰了谁很正常,可这大婶的手着实雷人。
晚报小新:遇到这事是够郁闷的,所以大家在公共场合的举止一定要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