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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使用食品添加剂,才能保证群众饮食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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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用的食品添加剂安全吗? | |
7月19日,我市发生亚硝酸盐中毒事件,26名在洛龙区利宾烧烤店就餐者食物中毒。
目前虽然患者都已脱离了危险,但此事却给我们拉响了食品安全的警报。
昨日,我国正式公布《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将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步伐。
那么,当前我市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是如何监管的?又是如何有效整治食品添加剂市场、保障群众饮食安全的呢?请关注本刊特别报道——
警报
亚硝酸盐 再惹祸端
“目前,26名患者全部脱离危险,但是此次事件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反思。”昨日下午,谈起洛龙区利宾烧烤店亚硝酸盐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市卫生局监督科有关人士语气沉重:“没有任何经营证照、8名店员都没有经过健康体检和健康培训,竟把亚硝酸盐和食用盐混放,这样的饮食场所肯定要出问题!”
7月19日晚10时30分,市第一人民医院紧急向市卫生局报告,有6名疑似食物中毒患者到该院就诊!
情况紧急,市卫生局副局长谢书敏立即率有关人员赶到现场。据统计,从7月19日21时30分第一例患者入院就诊至7月20日7时30分,市第一人民医院共接诊住院食物中毒患者26人,而他们都于当晚在位于洛龙区洛常路十里铺村口的利宾烧烤店就餐!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患者有共同进食史、发病症状基本相同,亚硝酸盐定性、定量及相应治疗效果明显等依据,该中毒被判定为误将亚硝酸盐作为食盐使用引起的亚硝酸盐食物中毒。
洛龙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立即赶到利宾烧烤店,经调查,店主金某于今年7月15日接手经营该店,主要经营涮锅和烧烤,当晚该烧烤店共接待10桌左右顾客,在操作间一个碗内,卫生监督人员发现有无包装的类似食盐的可疑物品,随即提取火锅底汤样品、用类似食盐的物品煮熟的毛豆、烧烤的板筋和类似食盐的可疑物品等11份样品进行检测。
检测结果令人震惊:底锅剩汤、煮毛豆、饭店配制的涮锅汤、煮毛豆和板筋所用的散盐、一张8人台吃剩的涮锅汤、一张5人台吃剩的涮锅汤、两名就餐者的料碗剩料等8份样品亚硝酸盐检测均呈阳性!
据介绍,亚硝酸盐主要指亚硝酸钠,为白色或淡黄色粉末或颗粒状,味微咸,易溶于水,外观及滋味都与食盐相似,并在工业、建筑业中广为使用,肉类制品中也允许作为发色剂限量使用。亚硝酸盐中毒是指由于食用硝酸盐或亚硝酸盐含量较高的腌制肉制品、泡菜及变质的蔬菜引起的中毒,或者误将工业用亚硝酸钠作为食盐食用而中毒,其可使人体血液中正常携氧的低铁血红蛋白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因而失去携氧能力而引起组织缺氧,亚硝酸盐中毒的症状为头痛、头晕、无力、胸闷、气短、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严重者会出现反应迟钝、意识丧失、惊厥、昏迷、呼吸衰竭甚至死亡。
那么,我市对食品添加剂的销售流通是如何监管的呢?
现状
食品添加剂 “马甲”多多
“非法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可以说是五花八门,不法经营者无视消费者的健康,以为穿上各式各样的‘马甲’就可以蒙混过关,达到降低成本、牟取暴利的目的。”昨日上午10时,在市食品城进行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的市工商局消保科负责人道出了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根源所在。
他表示,食用明胶、食用蛋白制品是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点品种,工商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督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把好溯源关。
据介绍,当前在山东淄博、山西临汾、大同和河北阜城一带存在违法使用皮革水解物加工成食用明胶、食用蛋白制品的行为,违法行为多发生在小工业明胶生产企业,所采用的生产工艺通常为,把废品皮革在白灰池内浸泡还原、清洗、添加复合酶和活性炭后熬煮制成工业明胶(假冒食用明胶),有的还加入浓缩鲜奶精、香兰素精和甜味素等经喷雾改造后生产假冒食用蛋白制品。废品皮革(皮革生产企业的下脚料)经鞣制后生成皮革水解物,其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重金属六价铬有毒化合物,对人体造成潜在性健康危害,因此只能用于生产工业明胶,不能用于加工食用明胶和食用蛋白制品。
同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精氨酸属于允许使用的食品用香料品种,不是食品,不得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只有将精氨酸配制成香精盾方可用于食品生产,且在食品中的用量应不超过每公斤250毫克。而许多不法经营者无视这一规定,大量使用精氨酸在食品加工中。
这位负责人指出,许多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的认识都比较单一、模糊,以为只有化工产品是食品添加剂,其实淀粉类、糖类也属于食品添加剂,以蜂蜜产品为例,国家规定,蜂蜜中不得添加或混入任何淀粉类、糖类、代糖类物质,不得添加或混入任何防腐剂、澄清剂、增稠剂等异物,这些物品其实都属于食品添加剂的范畴(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详见下表)。
在流通领域严打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同时,我市又是如何加强对餐饮业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呢?
治理
重拳出击 保障安全
为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再次发生,7月20日,市卫生局已开展了为期20天的烧烤、火锅类餐饮业专项整治活动,对我市烧烤、火锅类餐饮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非法使用亚硝酸盐和工业盐的行为将严厉查处。
此次整治的重点为: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事烧烤和火锅类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非法使用亚硝酸盐和工业盐的烧烤、火锅经营单位;对烧烤、火锅类经营单位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经营者加大处罚力度,重点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按照我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规划,今年我市餐饮单位和食堂将全部建立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明年将完成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以及食用油、畜禽和肉及其制品、盒饭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治理整顿。
因此,今年我市卫生部门将在餐饮服务环节全面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健全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机制和管理制度,以有效杜绝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
问题
食品安全 过渡时期的监管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工作由卫生、工商、农业、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五个部门‘五龙治水’,但是,由于目前国家相关配套政策没有出台,造成了一些监管工作出现新、老法规交接中的盲点问题。”一位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多年的老同志深有感触地说。
比如,从今年6月1日起,《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以往执行的食品卫生标准作废、食品质量标准将进行修订,国家将重新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并重新划分了各管理部门的职能,卫生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的风险监测和评估、标准制定、信息发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等;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安全的监管;质量监督部门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监管等;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但是目前许多国家标准都未出台,不但造成了管理部门之间一些职能无法交接,且造成了管理部门有时在执法时无国家标准可执行,只能参照以前的标准进行相应的市场监管。
令人振奋的是,《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并与昨日正式公布。我们相信随着国家相关配套政策和产品标准的不断出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必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