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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明 | |
黎明时分,小偷乘人不备,剪断防盗铁窗,接连进入多户居民家中盗窃。让人意外的是,这名小偷行窃时只穿着一条“裤衩”。
魏女士家住王城公园对面的省六建公司603号院1号楼二楼。27日14时许,我们在魏女士家的一间卧室里看到,被子上还留有脚印,窗户的一根防盗铁条被剪断后撂在一边,窗台上还放着两块砖头,“这砖头也是小偷拿来的”。魏女士说,小偷正是从这间卧室的窗户翻进来的。
对于事发时的情形,魏女士仍心有余悸。她说,24日晚上,她和女儿睡在客厅的沙发上,装有8000多元现金的包就放在女儿身旁,儿子睡在另一间卧室。25日凌晨4时多,她隐约听到“咚咚咚”的声响,还以为是隔壁邻居喝醉了酒。可是,过了一会儿,一个人影突然进入客厅,她对此记忆犹新:那个人影光着脊梁,只穿了条“裤衩”,拽起包就跑。魏女士一边喊,一边起身去抓贼,追进这间卧室后,她却被小偷拉出来的床头柜绊倒了,膝盖磕得又青又紫。“小偷跳下了窗户,我只能眼睁睁看着他沿着墙根跑了,孩子们出去也没追上。”
“天亮后,我们听说还有4户人家遭入室盗窃,屋里都被翻得乱七八糟,有一户人家也住在二楼,他们的楼下还放了一架梯子。后来,警察调查发现小偷是爬梯子进去的。”魏女士的亲家母曲女士说,她家也住在这里。
据王城路派出所的李警官介绍,当时他们接到了该院两户人家报警,他们正在立案调查此事。
虽然此事已立案,但魏女士认为损失不能由他们独自承担。“我们每月都向物业公司缴纳3元的秩序维护费,我们怀疑那架梯子是周围一家工地上的,虽然他们不承认,但客观上为小偷行窃提供了作案工具。”魏女士说,27日上午,她们前往西工区法院起诉了物业公司和工地所属单位。
(记者 魏春兴 实习生 李三旺 马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