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郑凤玲 实习生 周萌) “我家卖废品还得找物业指定的人,这不是‘垄断’吗?”29日,住在武汉路南段某小区的杨先生说,小区物业给居民们指定了一个废品回收人员,并且不允许其他收废品者进入小区,这样做是不合理的。
针对这一现象,记者采访了多个小区的居民,听听他们对小区“指定”废品回收人员有什么看法。
赞成派:原市物价局家属院的周先生认为,小区指定废品回收人员挺好,这样居民们省事又省心。过去,居民们想卖废品,得走出小区自己找,还不敢随便让废品回收人员进屋,怕不安全。现在,只要打一个电话,人家就“上门服务”,居民们也比较放心,而且人家出的价钱也不比外面的低。
反对派:涧西区牡丹新村的李女士表示,被指定在小区回收废品的人,要定期向物业“进贡”,所以他们会压低废品收购价格,弥补“损失”。而“仅此一家”的优势,也使他们不太注重服务态度。
物业公司是如何看待、处理这种事呢?
市星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郭永安副总经理坦承:“其实,隆安星河华居小区也指定专人回收废品,而且向他们收取管理费。”
郭永安说:“我们选择废品回收人员很慎重,首先,他们收废品的价格要和市场价保持一致,不能随意压价,而且服务态度要好。其次,物业公司留有废品回收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这样一旦发生纠纷,也可以追查。至于管理费,每天0.8元,一年大概300元,这样对废品回收人员也起到了约束作用。”
郭永安还表示,如果业主想自己找废品回收人员,物业公司也同意,但必须在门岗上登记,以保证小区财产安全。
九都路73号家属院物业公司也采取了指定专人收废品的做法,但保安说,要是业主对废品回收人员有意见,或发现他们有小偷小摸的行为,物业就会及时更换废品回收人员。
看来,对于是否指定专人回收废品,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他们的初衷都是希望生活更加方便,小区安全得到保障,只要本着这个原则,这个问题是不难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