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国家统计局初步核算,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139862亿元,同比增长7.1%。
8月1日,根据全国31个省市区陆续公布的经济“半年报”,31个省市区上半年GDP之和为153769.4亿元,比国家统计局数据多出约1.4万亿元。
8月3日,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强调,统计部门要在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方面,下大力抓出成效。
139862亿元,是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可到了全国各地的“半年报”里头,这个数字变成了153769.4亿元,我们足以自豪:“多收了”1.4万亿元!
回溯地方GDP之和多出国家统计数据的历史,我们不禁咋舌称奇:这一“增收数字”在2006年是8048亿元,在2007年则是1.2464万亿元。今年才半年光景,就达到了1.4万亿元。很多时候,我们允许“1+1>2”的结论,但1.4万亿的“误差”,实在超过了我们的宽容范畴,对统计“失误”的群情激昂也就好理解了。而大家更要纠偏的,或许还是闪烁在1.4万亿“误差”背后根深蒂固的“GDP崇拜”。
呼吁了这么些年的“绿色GDP”,迟迟未见付诸实施;呼吁了很长时间的GDP与政绩考核的脱钩,也是雷声大雨点小。当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考核中GDP的权重过大,甚至GDP数据成了官员升迁的十分重要乃至唯一的指标时,“数字出官”导致的“官出数字”政绩观怕是难以根本改观。地方政府官员为了自身的政绩和前途,在统计数据造假上便有着巨大的驱动力,这也符合官员自利的内在逻辑。毫不夸张地说,“多收了”1.4万亿,揭开的不仅仅是务虚层面“GDP崇拜”的盖子。
在全球经济危机环境下,当“保8”战略目标通过层层分解而落到地方政府头上,如何完成成为地方政府必须求解的棘手“方程式”。在经济形势并不令人乐观,GDP增长指标又没商量的前提下,如发生统计数据的造假恶化的状况也就不足为奇了。更何况,虽然我国的《统计法》对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等行为的罚则白纸黑字,却罕见有人受到行政问责,遑论法律追究了。
一个统计数据上的较真,不仅是对统计学本身的揶揄,更是对行政问责绩效考核的反思,对法律构建进一步完善的呼吁。我们希望,1.4万亿元的尴尬不要再次上演,中央和地方之间数据“打架”的困扰可以真正被扔到历史的故纸堆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