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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毒和烟具。 | |
开启记忆
再现历史
新中国建立初期,旧社会的残渣余孽仍在洛阳各地肆虐,卖淫嫖娼、吸毒贩毒、设赌聚赌这三大公害尤为猖獗,不仅损害人的身心健康,使众多家庭妻离子散,而且严重败坏社会风气,诱发种种违法犯罪活动。为了建立新的社会秩序和文明风尚,人民政府广泛发动群众,掀起了扫除“黄赌毒”的斗争。
60年,洛阳翻天覆地,经历重大变革。本栏目拟对洛阳解放以来各个时期的重大事件进行回顾,
通过讲述的方式,再现那些激情燃烧的岁月。近期,我们拟对洛阳解放以来发生的一些大事件进行报道,比如:各行各业争捐洛阳工商号战斗机,支援抗美援朝;成立龙门文物保管所,保护龙门石窟;一五计划重大项目选址洛阳;广州、上海等地工商业户大批迁洛,支援洛阳建设。如果您是这些重大事件的亲历者、知情人,敬请拨打电话66778866,或联系记者陈运团(13503797759)、李喆(63870831)。
东车站一带,妓院暗娼密集分布
“杨梅疮,冲天炮,鼻子打塌,牙打掉。”旧社会,这首对患梅毒妓女描绘得十分形象的民谣,在洛阳车站(今洛阳火车站东站)一带非常流行。人们之所以常常讲起它,是因为这一地区当时是洛阳妓院最为集中的地方,民谣中既有对妓女的嘲讽和可怜,也有规劝他人千万别去碰触妓女的意思。
资料显示,洛阳车站一带的娼妓业兴起于上个世纪初期。1909年12月,陇海铁路洛阳段(时称汴洛铁路)建成通车,迅速带动车站周边地区发展起来,旅店商铺一家挨着一家,各地的货物在这里大批集散。随着客商的增多、市场的兴旺,娼妓业也应运而生。
初期,这一带只有本地的野妓、暗娼,大多聚居在刘家院(今西新安街)、酸崖沟(今西闸口街)等地。1921年后,由于吴佩孚驻军西工,洛阳成为北方的军事、政治中心,自开封、怀庆(今河南沁阳)等地来的妓女越来越多,租住在车站附近的大金台、明义栈等旅社里,做起了皮肉生意。从1929年开始,南方苏州、扬州的妓女也蜂拥入洛,时称“苏州帮”、“扬州帮”,多住在安仁里(今自立南街)、平安里(今自立北街)。
抗战期间开封沦陷,国民党河南省政府和第一战区长官司令部均设在洛阳,洛阳表面上繁荣一时,娼妓业更加猖獗。
在国民党的腐朽统治下,娼妓业被当作一种特殊行业允许存在和发展,妓院只要缴纳“花捐”,即可办证营业,同时可领到“桃花证章”,发给妓女,让她们佩戴胸前,以辨别身份。对那些偷逃捐税的暗娼,警察局一旦查出,则给以重罚。
据市公安局离休老领导宋文学回忆,东车站一带的娼妓业一直延续到洛阳解放前后。当时,面对新的社会变革,妓院和妓女们仍毫无顾忌,每到傍晚时分,这些地方的妓女就梳洗打扮,擦脂抹粉,站在门外争相接客。有时,公安部门的民警办案途经这里,也被死拉硬扯,只有严加训斥,妓女们才肯罢手。
强颜欢笑的背后,是斑斑血泪
实际上,旧社会妓女的命运往往都十分悲惨,强颜欢笑的背后是斑斑血泪。
洛阳解放后,公安部门曾从东车站附近刘家院的一所妓院里解救了一名妓女,她本是南阳邓县(今邓州市)人。1942年,她家乡遭灾,全家老幼五口人逃荒到洛阳,途中,弟弟饿死,妹妹被卖掉。年迈的父亲眼看着剩余的家人都要饿死,只好忍痛又将年仅13岁的她卖给了妓院,而得到的仅仅是三斗玉米。
那时候,被拐卖、诱骗进入妓院的良家妇女更多,也有的是因为丈夫赌博吸毒无法生活,而将媳妇卖给了妓院。
在市民俗博物馆,如今还收藏着一张旧时一家妓院卖妓女的人契,契约订立于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年)农历四月初八。这家名为“红怡院”的妓院,有一名妓女身患重病,可老板仍不放过,竟以法币3.5万元的价格,将其卖给了一个名叫汪大同的人。
旧社会,妓女有青倌(没接过客的)和红倌(接过客的)之分。新来的雏妓,如不肯接客,妓院老板先对其进行“教育”,说社会的本色是笑贫不笑娼,谁挣钱越多,就说明谁越有本事,是个大红人。如果诱骗不成,这个姑娘仍然不从,妓院老板就开始动硬强逼,用酒灌,用绳绑,甚至采用注射麻醉剂等卑劣手段,趁机强奸,毁其贞操,迫使其撕破脸皮,蒙羞下水。
接客多了,妓女难免染上梅毒等病,几个月时间,皮肤变得苍白,容颜枯槁,全身溃烂。如果加以治疗,轻者愈后落得缺鼻子露齿,重者头顶生一大疮,俗称“冲天炮”;如果治疗不及时,拖上一年半载,妓女就要丧生,即使侥幸不死,往往也只能流浪街头,沦为乞丐。
彻底取缔妓院,力促改邪从良
宋文学介绍,洛阳解放初期,由于当时的政治斗争形势非常严峻,人民政权还面临着敌特、匪霸、反动会道门等国民党残余势力的威胁,中心工作多,同时考虑到历史原因,政府公安部门对娼妓业采取了由严管到逐步取缔的政策。
1948年10月,公安部门首先派出干警,在街道居委会的配合下,对东车站一带妓女密集分布区进行了摸底、登记,初步查明,这里共有妓院11所,妓女40余人,另外还有暗娼野妓200余人。随即,公安部门对娼妓业实行严格管理。
到了1949年3月,人民政府宣布彻底取缔妓院。闻讯,个别妓院老板带领妓女逃往西安等地,而剩余的明妓暗娼,则基本改邪从良。
为了完全、彻底地扫除娼妓业,促使妓女尽快摆脱过去的腐朽生活,转谋正当职业,有关地区的公安机关和街道居委会都行动了起来,办起培训教育班,组织妓女进行学习,鼓励她们重新做人,同时,还找来一些师傅,教给她们纳鞋底做鞋、做小生意等的技能。
与此同时,新社会对从良妓女还给以了其他方面的更多帮助:愿意返乡的,如果无钱成行,政府就资助一些路费;愿意在本地成家的,街道上的干部还按照两厢情愿的原则,促成一些人和她们认识、结婚。
在各方的努力下,到1950年,卖淫嫖娼这一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丑恶现象在洛阳得以消除。
禁毒禁赌,一刻也不放松
鸦片烟毒危害之烈,人所共知,被历代官方所禁。但在解放前,由于经销烟毒存在着暴利,国民党政府及其官员并未真抓实管,许多人甚至还勾结毒贩制毒贩毒,致使烟毒流行,城市乡村为此而倾家荡产、丧命的不计其数。
1948年9月1日,豫西行署第一专员公署颁布《烟毒禁令》,在全地区禁止种植罂粟,禁止吸食鸦片、料面等毒品,禁止偷设烟馆,禁止运输、贩卖毒品。洛阳市公安局据此精神,迅速侦破各类毒品案件150余起,收缴制毒机22部,同时还在各派出所成立戒毒所,改造烟民389人。
1952年7月至10月,一场更大规模、更加深入的群众性禁烟禁毒运动在全市展开。各界人民代表召开会议,通过《禁烟禁毒决议》,全市人民积极行动起来,组织规劝小组425个,检举毒贩材料2032份,集中打击制毒和贩毒分子,先后逮捕毒贩206人,对罪大恶极的4名大毒贩判处死刑。
在强大的攻势下,全市先后有2248名吸毒者向政府登记悔过,自觉戒毒。公安机关四处出击,共缴获各种毒品529两,制毒工具386件,制毒原料1673两。自此,全市吸毒贩毒者基本绝迹。
这一年,市公安局继前期关闭赌场、收缴赌具、改造赌徒的行动之后,又发出禁赌布告,在全市开展禁止赌博的宣传教育活动。流传甚广的赌博之风,很快也被抑止。
历经4年多的治理,危害深远的“黄赌毒”被扫除。由此,积极向上的文明新风,在古都洛阳逐渐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