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海口8月6日电
近日,海南省纪委通报了一起国家干部泄露举报信、恐吓举报人的案件。昌江县人事劳动保障局人事调配股副股长胡春燕泄露举报信、县地方税务局社保征稽局局长邱春华得知举报信后恐吓举报人,昌江县纪委监察局给予胡春燕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邱春华留党察看两年和行政撤职处分,按科员安排工作,调离县社保征稽局。
2009年1月18日,胡春燕根据工作安排,到县地税局社保征稽局了解省纪委、县纪委转办举报信反映的情况。在邱春华的办公室,胡春燕不仅给邱春华看了举报信,而且让邱春华将举报信交女儿复印一份留下。2月16日,邱春华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宣读了举报信的内容,并恐吓、压制社保征稽局的干部职工今后不要乱写控告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