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6日电 根据卫生部6日公布的《关于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我国将为农村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征求意见稿中要求,以家庭为单位统一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应包括农村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和家庭健康档案。由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通过周期性健康体检、院内外医疗卫生服务、入户调查等多种形式,获取农民健康基本信息,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2009年是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启动之年。征求意见稿要求,到2009年年底,各地建立健康档案的农业人口数不低于本地区农业人口数的5%,到2011年建档率不低于30%。优先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慢性病人等重点人群建立健康档案,逐步覆盖到全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