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A06版:洛阳·热线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那一刻,我明白了生命可贵
市政快递: 你反映我急办!
可怜的麻雀,咋回事?
广告
有错就改
施工不小心
坠下三层楼
抢险费降了
大货车放了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2009 年 8 月 10 日 星期    【打印】  
《洛阳晚报》评价网上调查>>>
追踪报道
抢险费降了
大货车放了
律师呼吁规范交通事故抢险救援费用标准
  本报讯 (记者 魏春兴 实习生 李三旺 马莹) 6日,本报刊登《一堆碎玻璃,5000元清理费?》一文,引起广大读者关注。记者昨日下午获悉,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汝州车主交了2500元费用后,停车场已放车。

  据车主的亲戚李延旭介绍,7日上午,孟津县工商、物价及市高速交警大队有关人士出面,对抢险费用的问题进行协调。当日下午,车主方面与当事抢险队达成一致,抢险费由5000元降为2500元。在车主交钱后,孟津县朝阳镇周寨高速停车场17时许放行货车。

  “我们自己的事是解决了,可如果这块儿的收费标准不明确,以后类似的事可能还会发生。希望有关部门能调查情况,制定相应的收费政策,好让其他司机也能有据可依。”李延旭呼吁说。

  这一呼吁得到了我市法律界人士的支持。洛阳君友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保国说,这种事情不是个案,如果出现类似事情,双方意见达不成一致,都要靠政府职能部门出面协调才能解决,显然不是常态。

  赵保国说,他以前外出时也遇到过类似情况,觉得交通事故抢险救援费用“明显偏高”。许多抢险队不公开相应收费内容,且收费没有一个可以参考的尺度,双方容易在费用上发生纠纷。他认为,有关部门应充分调查交通事故抢险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尽快出台一个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哪怕指导价也可以”。

3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