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成武 实习生 杨帅 通讯员 杨同德) 记者昨日从市旅游年票管理办公室获悉,我市又有6家旅游年票发售点顶风违规而受到处罚。
自7月27日起,市旅游年票管理办公室对年票发行秩序进行大力整顿,整顿期间不审批新的年票发售点,对顶风违规的发售点发现一例查处一例。在上次处罚3家违规旅游年票发售点(见8月3日本报报道)之后,全市旅游年票发行秩序有了较大改善,得到广大市民和年票景区的称赞,但是仍有极少数年票发售点心存侥幸,顶风违规发售年票。
7月27日至8月3日,第06007号(七里河摩托大楼报刊亭)、第06088号(南昌路丹尼斯北门口旅游信息亭)年票发售点,为牟取自身利益,通过篡改身份证号码等不正当手段,将年票发售给不符合办理资格的外地游客,严重违反了有关规定,破坏了旅游年票发行秩序,造成极坏的影响。市年票办对上述两家发售点作出严肃处理:对其违规发售的旅游年票(卡)予以作废处理;撤销其发售资格;其剩余年票(卡)暂不退兑现金,待两个月后(所售卡不出差错)再予退卡。
8月1日至4日,第06038号(洛龙区龙门村蔬菜副食市场路口南)、第06024号(春都路古仓街水电段一楼)、第06049号(西苑路大张购物广场门口东南角报刊亭)年票发售点,不按照规定操作,致使持卡人到景区受阻;第06010号(景华路5号街坊21号)年票发售点,违规发售年票直通车票。市年票办决定:责令这4家发售点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8月6日起,第06038号、第06024号、第06049号、第06010号年票发售点进行停业整顿20天;第06038号、第06049号发售点违规售出的旅游年票(卡)停止使用,并予以注销;第06024号年票发售点错发的旅游年票(卡)费用由其负责。
市年票办提醒广大市民:市民持“4103”开头号码以外的身份证办理的旅游年票,到年票景区游览时,年票持有者请携带有关证件并主动出示给验票工作人员,以免给游览造成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