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然(87705***2)
2009-08-10 20:07:26
超然:前段时间我被一辆宝马车撞了,没记住车牌号,至今想起来还觉得窝囊。
晚报小新:对方当时就离开了吗?
超然:是的。上周一下午下班后我乘单位班车回家,在王城大道行署路口下了车,过马路时被一辆宝马车撞了右腿,当时因为惊慌感觉不到疼,可接着一走路感觉右腿动不成,同事们说快记住车号,可回头看时,车早跑了。
晚报小新:当时报警了吗?
超然:报警了,交警做了笔录,后来查了路口的监控录像,没有查到车牌号。至今一个多星期过去了,我的腿伤虽有减轻,可疼痛还没有消除。
晚报小新:那个路口是有红绿灯的,按理说来往车辆不会开得很快。
超然:想想自己也有不注意的地方,当时有辆罐车在红灯前停下,挡住了视线,我是从车中间穿过去的,没看到从后边又开过来一辆宝马车。可宝马车开得也太快了,至少要有60公里的时速,路口红灯前还开这样快,我觉得司机也有责任,而且当时他连车都没下。如今,虽然找不到车主,但我想给大家提个醒:过马路时一定要走斑马线,要看清两边车辆,不要突然急速穿过,还要防大车挡住视线,判断失误;另外,司机朋友更要在路口前减速慢行,要防备从前方两车之间出来行人,更不能闯红灯。
(记者 杨文静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