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成武 通讯员 鲁少敏)
私盐无碘,含有铅、汞等有害物质,是国家明令禁食的盐种。昨日,市盐业局直属分局对贩卖私盐的牛某罚款2000元,没收其违法盐品。
几天前,市盐业局直属分局盐政队员在高新区巡查市场时,发现牛某骑着摩托车贩销私盐,当场收缴私盐20公斤。盐政队员又在牛某位于兴隆市场的仓库内起获私盐230公斤。经查实,牛某通过非法渠道购进假冒小包装食盐350公斤,放在其店内出售并销售给一些饭店,盐政队员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盐政队员敬告市民,消费者若发现贩售私盐者,请拨打电话63175370、63173254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