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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8 月 13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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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管局
对酒后驾驶实施“零容忍”
拟修订认定标准,加大惩戒力度
  本报综合消息 据《人民日报》报道,近年来,酒后驾驶导致的事故越来越多,酒精正在成为越来越凶残的“马路杀手”。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负责人近日表示,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零容忍”,依法从快处罚。

  这位负责人透露,为了遏制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公安部将采取以下5项措施:

  一是继续严格查处酒后驾驶行为。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不间断地开展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进一步形成高压态势,对酒后驾驶的,该拘留的一律拘留、该吊销驾驶证的一律吊销驾驶证、该暂扣驾驶证的一律暂扣驾驶证。

  二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三是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公安部会同国家文明办等单位把酒后驾驶、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纳入文明城市测评和单位内部管理考核,与文明单位评比和单位、个人评先评优挂钩,凡酒后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醉酒驾驶的,实行“一票否决”;协调保监会、银监会等部门,与车辆保险费率和银行个人诚信体系挂钩,凡酒后驾驶发生重大事故或醉酒驾驶的,提高其车辆保险费率,纳入银行个人不良记录。

  四是改进查处方式方法。一方面,规范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缉方法,强化民警自身安全防护的教育,减少民警在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时的伤亡;另一方面,创新查缉手段,应用新式测定血液酒精含量的科技装备,提高查缉效率,减少因查处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拥堵。

  五是加强立法调研。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立法调研,借鉴国际通行做法,修订酒后驾驶的认定标准,细化酒后驾驶的处罚标准,加大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的惩戒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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