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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瞧,“双面”巨贪的丑恶嘴脸
一审数罪并罚 郑通卫获刑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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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8 月 18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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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延伸
一审数罪并罚 郑通卫获刑9年
据 南海网
  海南三亚综合执法局原局长郑通卫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发包、支付工程款和处罚违章建筑工程的过程中为他人牟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共计277万元,并有177万元人民币及6万元港币不能说明来源合法。今年7月6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郑通卫有期徒刑9年。

  郑通卫,2005年12月至2009年2月任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2009年2月2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5日被逮捕,现羁押在三亚市第一看守所。

  法院认为,郑通卫无视国家法律,利用担任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之便,在工程发包、支付工程款和处罚违章建筑工程的过程中为他人牟取利益,并先后收取贿赂277万元,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且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应依法对其惩处。郑通卫对其已经据为己有并在案发后上交组织的177万元和6万元港币不能说明来源合法,差额巨大,应以非法所得论,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应依法惩处。

  另外,郑通卫犯罪后具有自首情节和重大立功表现,归案后在法庭审理中认罪态度尚好,且主动全部向司法机关上交犯罪所得赃款,依法应当减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判决,郑通卫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其犯罪所得赃款人民币454万元和港币6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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