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23个全国律师咨询日,为了纪念这个日子,《女周刊》走近了我市一名女律师。
义务为妇女做法律咨询
8月19日,又是一个星期三,15点30分,李盈菊出现在市妇联权益部办公室。
墨绿色针织衫配同套系长裙,平底黑皮凉鞋,蓬松的短发和略施粉黛的妆容,在她54岁的年龄和律师的身份背后,透出一分不张扬的时尚。
她是河南金义丹律师事务所主任,我市30多名女律师中的一员。2002年,市妇联联合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举办义务为妇女儿童做法律咨询和援助的活动,每周三下午为值班日,我市公办律师事务所的女律师轮流来接受法律咨询。
李盈菊刚坐定,一中年女性便来到这里。(下图)
该女士40多岁,在我市某企业从事销售工作,隔三差五需要陪同客户。虽然只是吃顿饭,她丈夫却总怀疑她有外遇。最让人无法接受的是,她丈夫动辄伸手打人,结婚20余年来,她挨打不计其数,腿上还曾被他捅过一刀。之前她念及孩子和旧情与之凑合,现在她提出离婚,对方却不肯离。
李盈菊检查了该女士脖上的勒痕和腿上的刀疤。(下图)李盈菊说,向法院单纯以感情不合为由申诉离婚,如果其丈夫不配合,法院就很难裁决。受害者应该在遭遇暴力时拍下照片、向警方求助或找邻居、朋友、社区工作人员到现场,去医院开具受伤证明等。该女士边听边点头:“我以前觉得家丑不可外扬,以为申诉离婚很容易,现在知道应该怎么做了。”
女人最了解女人的感受
“在这里遇到最多的就是丈夫有外遇、家庭暴力等案件,很多女性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怎样依法维护自己的应有权利。”李盈菊如是说。
已退休的前妇联权益部部长朱宁玲也在现场义务配合工作,她告诉我们,近几年,随着政府各职能部门工作能力的加强,女性寻求援助就集中在婚姻家庭类案件中。
她们深有感触地说,女人最能理解女人,最能了解女性在婚姻中的苦衷,所以,女律师不主张女权压倒一切,但一定会尽力帮助女同胞取得合法权益。
如今,李盈菊正在为市郊一名妇女奔波。这名妇女婚后患上了精神病,去年,丈夫起诉与她离婚,虽然他有两处房产和其他财产,却只分给妻子1万元,还将其赶回娘家,16岁的儿子也与母亲失去联系。李盈菊代理了这起案件,多次走访取证,希望能为这个妇女争取更多的生活保障。
问她是否对胜诉有信心,她表情凝重,说,法律有时就是冰冷无情,而判决的复杂因素也难以预测。
看得出,情与法的较量有时太残酷,对女律师来说,尤为感到艰难。
总在办案中泛起同情心
5年前,新安县一个17岁的维修工在修车时被外来交流电击倒,在医院昏迷不醒,其父将老板告上法庭。
本来,李盈菊作为被告的代理人参与案件,可了解到他家里的贫困状态,作为一个母亲她哭了,她毅然转为原告代理人,并免费帮其诉讼。她顶着压力四处奔波取证,帮其联系媒体援助,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以求保护未成年人,她还多次送生活用品到他们的出租屋。案件拖了近一年,期间,男孩不幸离开了人世,李盈菊因患病暂别律师岗位……她红着眼圈说,如果不是那场病,再苦再难她也要替男孩家人争得更多权益。
这就是女律师,既刚正凛然,又脆弱柔情。因为她们,钢铁般冰冷的司法界多了一分温暖和母性,而她们的咨询和援助,也为更多的女同胞和未成年人带来了希望和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