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上午,一起母亲雇人杀儿子的人伦惨案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开庭。
被吸毒、多次进出监狱的儿子打骂威胁的刘某花在心碎之下,找人在家中将恶子杀死。有律师表示,像这种“激愤”而杀人的,被告人一般会获从轻处理,不会判死刑。
悲剧:母亲不堪折磨雇凶灭子
据起诉书指控:40多岁的董某是个瘾君子,为了筹集毒资经常小偷小摸,毒瘾发作时还打七旬病重的老父母的主意,导致家庭关系恶化。今年2月,七旬老母亲刘某花不堪折磨,与干女儿林秀珍商量,决定除掉不孝子。
经多次密谋,两人商定由刘某花出资9万元雇请林秀珍的外甥女婿刘海波在家中将董某杀死。
3月25日4时许,根据刘某花、林秀珍的安排,刘海波进入其所住的海珠区远安路的住处,乘董某熟睡之机,采取击打、捂压等手段将其杀死,随后逃离现场。
当晚9时,为掩盖事实,刘某花报警称发现儿子死在了床上。民警现场勘验,发现房门完好无损,很轻易地侦破此案,于4月2日和5月8日分别拘留3名被告人。经法医鉴定,董某系因头面部受钝性外力打击致颅脑损伤合并捂压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缘由:逆子吸毒上瘾折磨老母
在法庭询问时,73岁的刘某花说出了杀子的隐情。“他是最小的仔,从小就被宠坏了,23岁染上毒瘾,日日吸白粉,一发不可收拾。我还有两个仔,大的在外面跑船没回来过,老二下岗且又有病,照顾不了我们,只有我的干女儿阿珍经常来照顾我们。”刘某花说,“我们这些病痛都是给他(董某)折磨出来的,我怀胎十月,生下他,把他养大,多么不容易啊,我也是走投无路,忍无可忍才……”(据《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