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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6版:洛阳·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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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指挥“蹭了车”
 责任该由谁来负?
女士们,夜晚散步
别单独行动
别让树木受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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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了一下凳子
毁了一条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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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8 月 28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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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了一下凳子
毁了一条裤子
工商所:希望顾客和店方协商解决
  记者 郑凤玲 实习生 刘萌萌  

  本报讯 坐了一下鞋店的凳子,结果毁了一条裤子。家住南昌路的陈先生很是郁闷。

  25日下午,陈先生陪妻子到中央百货附近逛街。转到中州路北的一家鞋店时,他觉得很累,便让妻子在店里转转看有没有合适的鞋子,他则一屁股坐在店里凳子上。刚一坐下,他就感觉到凳子有点湿,连忙站起来。本来他准备问问销售人员,可见销售人员已经拿着抹布过来,便不再作声。“当时我还以为是水呢,就没在意”。

  回到家后,陈先生的妻子很惊讶地问:“你裤子上那一块怎么变成白色了?”他赶紧扭身一看,才发现刚才裤子湿的地方都变成了白色!

  是不是凳子掉颜色?陈先生赶快把裤子脱了洗,谁知道,无论怎么洗,裤子上的白色就是洗不掉。他仔细一看,才发现裤子上不是染了颜色,而是湿的那一块颜色全掉了!

  陈先生回到该鞋店说理,鞋店的销售人员说凳子上的“水”是消毒水,但凳子是陈先生自己坐上去的,不该他们负责。

  昨日下午,我们帮陈先生联系上纱厂东路工商所,工商所工作人员说,虽然鞋店的凳子是提供给顾客试鞋用的,但并不属于商家提供的消费内容。陈先生和鞋店产生的纠纷,因为没有硬性规定谁对谁错,只能让当事双方坐在一起,根据双方的意见进行调解,工商所会尽力使双方对调解结果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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