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三,我正在洛阳中院开庭,我的一位当事人打电话,说县法院将他的案件定在第二天上午开庭。
我问他怎么知道的,他说法院十几天前就通知了,我问他怎么不早告诉我,他说以为法院会通知我,就没跟我说。因为我第二天上午还要在市中院开一个案件,就只好跟县法院协商,让他们改在第二天下午开庭。
第二天上午,我刚走到中院门口,他就打电话说县法院又决定上午开庭。我问法官为什么。答曰对方的律师坚持要求上午开庭。我让法官将电话交给这位同行我们再商量,法官说对方不接。无奈,我只好跟法官商量,待把中院的案子办完就回去开那个案件,法官答应等到10点半。
中院的案子一直开到10点40分。我到达县法院的时候,已经是11点10分了,还好,法官一直在等着我。
这是一起欠款纠纷案。我代理的原告是一位煤矿退休工人,7年前他将省吃俭用积攒下来的2万元钱交给一位同事,让他帮忙购买一块住房用地。后来,这位同事没给他办成事,去年8月,同事的妻子退还他了7500元。
此后不久,他的这位同事因病去世。在讨要无果的情况下,他起诉同事的妻子,讨要剩下的12500元。法庭上,面对自己丈夫亲笔书写的收款条,被告和我的这位同行却坚持不认可,并矢口否认已退还的7500元事实;更为甚者,对于没有还款时间的收款条,我的同行依然辩称超过了诉讼时效!
我知道,现在人间诚信度很低,所以,我要求我的每一位当事人都要将证据整理得万无一失,那样,就是对方不实事求是,也能将事实证明清楚。可有些当事人总是说:“没事,这一事实对方不会不承认。”这时,我就会将录音笔交给诉讼者,让他们继续收集证据。尽管如此,还有被告者面对自己的录音,百般抵赖狡辩。
做律师是我从小的梦想。那时候,看了米雪主演的《法网柔情》,我就对律师有了几分敬仰和崇拜。但是,当我真正成为一名律师之后,才知道这个队伍中的一些人是怎样亵渎和玷污这个神圣职业的。有的为了赚取律师费挑词架讼,有的为了打赢官司伪造证据歪曲事实……
夜色蒙蒙,星空摇曳。但愿这满天的星,能把沉睡的良心唤醒! (宜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