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因为吸了这支烟,老赵被拘留。 |
|
派出所里,老赵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 |
核心提示
29日,56岁男子赵某某在重庆朝天门金海洋批发市场内吸烟,被消防执法人员逮个正着,遭行政拘留5天。警方称此举意在“震慑吸烟者”。
客人给他递上香烟
29日中午,老赵在派出所做笔录,他很沮丧地坐在长椅上,不停用手遮住脸。老赵说,他一个月前才从湖北老家来重庆,帮儿子在金海洋批发市场4楼文化用品店看店。
“我爸平时抽烟少,几乎没在商场里吸过烟,是一位客户和他聊得挺投缘,走时向他敬了一支烟。”儿子小赵说,老爸美滋滋地走到商场一角落处开始吸烟,约3分钟后被到商场检查消防安全隐患的执法人员发现,这时他手上的一支烟仅剩三分之一了。
“我们立即用手机拍下了他吸烟的画面,然后上前提醒他商场内禁止吸烟。”渝中区消防支队防火处人员表示,为保证商场内消防安全,尤其为了配合国庆前彻底整治商场内吸烟的恶习,他们近期对商场内吸烟行为进行严查。
他发誓再也不吸了
“我爸快60岁的人了,身体不好,怎么受得了行政拘留呢?我们愿接受罚款,拘留的确处罚太重了。”小赵不断向办案民警说情。
“我以此为戒,不抽烟了!”老赵立誓,“心里难受啊,惭愧,饭都吃不下。”
小赵急得眼圈微红,有些气愤地质问:“新消防法第63条明确规定,对在禁区吸烟可以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才处5日以下行政拘留。我爸知道自己做得不对,他非常配合,怎么能说是情节严重呢?”
重罚是为杜绝隐患
29日下午,当地记者走访金海洋批发市场,4楼不少经营户听说老赵要被行政拘留后称,以后无论如何不敢在商场里吸烟了。
“罚得重是为了杜绝安全隐患,保证市民和经营户的安全。”重庆市渝中区消防支队防火处有关人士表示,如果再在商场内发现吸烟者,他们仍将交给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
重庆原野律师事务所陈晔律师表示,警方的处罚只要不超过上限,就没有违法嫌疑。如当事人对处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但复议期间不影响处罚的执行。
(30日转载自网易 http://news.163.com/09/0830/02/5HUA8J2900011229.html)
网友热议
坚决支持
温州网友:一个好的开头。
绥化网友:拘留得好,如果在加油站他也吸烟,就不是损害他人健康,而是威胁到他人生命了!
东莞网友:希望在全国展开禁烟,先从危险场所起,再到公共场所,再到普通场所,直到把吸烟打成“地下行动”,最后让吸烟、吐痰、随地大小便在文明场所消失。
处罚过重
江门网友:这不是上纲上线吗?要说在油库、弹药库、粮库吸烟适用拘留还可以,在商场吸烟至于拘留吗?
海口网友:法律规定什么地方不能抽烟,我们烟民当然应该遵守,主要是大家都不知道啊,以前都可以抽,现在突然就开始抓人了,只能说明有关部门宣传不够!要求放人!!!
网友“子寒”:有点儿过了,可以说服教育,毕竟烟民的数量是庞大的。
不吐不快
泰安网友:老赵抽烟违法,造烟的不违法?在会议室抽“九五至尊”的那些人不违法?
北京网友:如果只抓了他一个人,就是作秀,如果每个在公共场所吸烟的人都抓,就是公平合理。我相信绝不止他一个人这样,拭目以待。
徐州网友:我想问一句,当时要是公安局长在那儿抽烟,会被拘留5天不?
栏目统筹:邓德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