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成武
本报讯 市旅游年票管理办公室昨日召开的年票发行秩序第三阶段规范整顿工作会议要求:各年票发售点均不得设立年票代售点,不得开展旅游年票直通车业务。
第三阶段整治的时间是9月1日至9月30日,重点是查处年票发售点私设代售点,以虚假广告欺骗游客,不按规定为购卡者注册信息或注册信息错误;查处发售点和“代售点”擅自组织发往年票景区直通车的违规行为。
市年票办规定:凡在登记的发售地址外私自设立“代售点”
的发售点,于9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到市年票办,同时自行关闭或取消其年票代售点,并拆除各种旅游年票标志、招贴画、横幅及直通车标志等宣传广告。凡在规定时间内,发售点对所设立“代售点”未作自行清理的,年票办将停止其发售权,撤销该发售点。
市年票办强调:各年票发售点不得开展旅游年票直通车业务。经营年票直通车业务的旅游汽车公司和年票俱乐部要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按照规定为游客购买保险,组织持年票卡人员有序进入景区。
市年票办明令:任何企业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使用洛阳市旅游年票标志或进行年票发售宣传;凡发现不按规定使用年票标志进行旅游年票宣传的企业或个人,由市旅游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