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要一根网线,电视就可以上网,并且可以升级,永不过时”。目前,一种被称为“网络电视”的新式彩电成为市区各家电卖场的宠儿。然而,就在“宠儿”热销时,国家广电总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拥有互联网业务的电视必须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27日,记者来到八方电器七里河店,看到TCL、创维、长虹等平板电视都在将电视上网作为主推业务,宣传重点就是“插上一根网线,电视机就可以上互联网”。一位工作人员讲,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青睐网络电视,网络电视的出现给人们带来了一种全新的电视观看方法,它改变了以往被动的电视观看模式,实现了电视按需观看,随看随停。记者注意到,各家品牌的网路电视型号从37英寸到52英寸不等,其中,37英寸的TCL网路电视售价为5490元,比同一型号的液晶电视贵了近2000元。
TCL洛阳办事处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称,网络电视7月下旬进入洛阳市场,从每周几十台的销量看,销售情况非常好。他已知道了国家广电总局下发的通知,该公司正在对相关规定进行研究,通知目前不会影响用户的正常使用。“这从另外一个方面说是好事,以前电视上网没人管,现在相关部门重视了,这对抑制行业的恶性竞争、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他表示。
据了解,国家广电总局的通知规定,通过互联网连接电视机或机顶盒等电子产品向电视机终端用户提供视听节目服务,必须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如果是影视剧则要取得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颁发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或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