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生智展示他获得的“特等模范教师奖状”。 |
|
“民俗博物馆的王支援馆长来我家要这张奖状,我都没给他,他要得次数多了,我过意不去,就把我1954年登记结婚的结婚证给他了。这张‘教师奖状’对我来说太金贵了。”昨日,老城区仙果市街的李生智老先生说。
这张已经发黄的奖状被小心地贴在一张旧报纸上,奖状的边角已经破损,上方有两面红旗,两面红旗中间有一个毛主席像。奖状上的字是从右往左竖排的,内容是“洛阳县人民政府奖状模奖字第壹号,查本县十九完小学校教师李生智在人民教育事业工作中积极努力,经评定为特等模范教师,特发给奖状,以资鼓励”。
发奖状日期是1951年1月20日,发奖状者是洛阳县教师创模会主任委员王慧智和副主任扈荣芳。“王慧智是当时的洛阳地委书记,扈荣芳是当时的教育科科长。”李生智记得很清楚。
“第壹号”、“特等模范教师”,这样的荣誉可非比寻常。李生智说:“当年全县就评了我一个特等模范教师呢!”
1948年,从当年的“念五高中”毕业后,年仅21岁的李生智到了教育战线,后到原洛阳县七区(宜阳县丰李镇)十九完小任语文教师、教导主任。他工作出色、教课成绩突出,还率先在学校成立了少先队,因此被评为洛阳县特等模范教师。
遗憾的是,获得这张奖状后,李生智被调到了洛阳县教育工会,后调到洛阳地区工会,脱离了教学岗位。不过,1979年他又被调到了原洛阳色织一厂的技校当副校长,重回教育战线。1988年,他在技校副校长任上离休。(线索提供者 张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