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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陈水扁在其所涉弊案侦办期间,承认未诚实申报竞选结余款并汇款海外。同年10月9日,民进党方面对陈水扁作出“一审有罪视同除名”的决议。
民进党发言人14日上午召开记者会称,从9月11日一审判决起,上述决议生效,但由于陈水扁此前已退党,无法将其开除党籍。未来陈水扁如再申请入党,将适用“5年之内不得申请入党”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