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80的母亲一提起吃饭的话题,便有许多讲不完的故事。1949年新中国成立那年,不足20岁的母亲在奶奶家已经生活5年了。
5年的童养媳身份已使母亲习惯了寄人篱下的生活,奶奶挂在高高房梁上的烙饼母亲总是不敢去拿,吃稠的喝稀的全是奶奶说了算。
20世纪50年代末,吃的是大食堂饭,到吃饭时一家人拿一个桶去领饭。因为我家有三个叔叔,分到的饭根本就不够吃,几瓢稀汤上漂着的几片菜叶、几根面条早已被他们捞得净光,轮到母亲只剩下能照出人影的稀汤。母亲常常饿得头晕。
那时我大姐已经两岁多,常饿得哭闹不止,而在大姐之前因为饥饿母亲失去了两个孩子,所以母亲常常省下自己的那口稀汤给大姐喝。
大姐3岁时,母亲随父亲到县城工作,每天饭菜可以尽饱吃,但不许往家里带。那时在县纪委工作的父亲饭菜是定量供应的,晚上加班回来饿得在屋子里团团转。母亲为了不使父亲挨饿,常常偷偷把大姐吃不完的那份馒头揣到大姐的衣服里带回家,后来县委的几个同志也常常到我家里蹭馍吃。
大姐10岁时,父亲到外地支教,母亲一个人在外带着3个孩子不方便,就放弃了工作又回到奶奶爷爷身边。因哥哥姐姐那时年龄小,仅凭母亲一个劳力挣来的工分太少,我家常年吃的粮食是生产队里的最低标准——发霉的麦子,生了芽的玉米都是我家的口粮。母亲把父亲从外面捎回来的细粮精心安排,常常用小麦粉把红薯面包在里面给我们烙包皮馍、擀包皮面条、蒸花卷馍吃。就这样,我们几个仍饿得面黄饥瘦,母亲为此没少抹眼泪。
20世纪80年代初,农村实行了家庭承包责任制,勤劳的母亲在家里种了十几亩小麦。那一年我家一下收获了2000多公斤小麦。也是那一年,我们第一次吃上了纯净的小麦粉面条。
母亲含着泪说,只要以后全家勤劳,就再也不用吃生产队里最低等的粮食了;只要勤劳,咱就不会缺细粮吃。
母亲的话得到了验证。随着家庭承包责任制的逐步完善,粗粮从此退出了餐桌,我们家每年打的小麦除了自己吃,还能卖出一些钱补贴家用。
2006年国家取消了农业税,现在种粮国家还进行补贴,农家人的生活更是芝麻开花节节高。年事已高的母亲早已不再操心每天吃不吃细粮的事,而是每天变着花样吃,觉得怎样合胃口怎样有营养就怎样吃。大鱼大肉吃腻了,就来点儿粗粮调剂一下。拿母亲的话说:现在的生活真是掉进了蜜糖罐,怎么过都是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