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夜色下的牡丹广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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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些读者向本报反映:每天傍晚,牡丹广场上就会出现一些经营性活动,占据了一些市民锻炼的地点。而管理部门表示,他们这么做也有一些苦衷。面对经济收益和市民的锻炼权益之间的矛盾,各方都有自己的看法。
投诉:充气蹦床太多了
市民刘女士是个闲不住的人。一天晚上,她和几个街坊来到牡丹广场,准备跳健美操。可是找来找去,她和伙伴们都没能在牡丹广场上找到一块空地。刘女士无意中发现,牡丹广场上有4个大型的充气蹦床。这让她有些不理解,蹦床是不是太多了?这些蹦床所在的地方,是不是应该腾出来作为市民的锻炼场所呢?
16日20时30分前后,记者在牡丹广场东头的小广场上找到了其中一个充气蹦床,十几个小朋友正在上面开心地玩着。蹦床东侧的地盘,被十几个玩轮滑的小朋友占据。几十名跳交谊舞的市民和20多个练习剑舞的老人将小广场的南侧挤得满满当当。在广场上散步的市民,不断在这些人中穿梭着。
另外3个充气蹦床分别位于广场西头和中部的3个小广场内。除了位于广场舞池西侧的充气蹦床是在绿化带中的狭小空间中“立足”外,其余两个蹦床的确设在适合市民锻炼的广场空地上。
对此,部分市民意见很大。以往经常在广场上练太极拳的崔先生说,前段时间,广场中部还有一个出售瓷器的摊位,将一块大约100平方米的空地占据了,而那块地方原本是他们三四十个老人经常锻炼身体的地方。他说:“我们以前经常在一起锻炼身体,为此市气功协会还特地在牡丹广场上设了个服务站。后来,这块场地被占了,我们又找不到其他地方,现在只能自己练自己的了。”
据充气蹦床经营者介绍,他们每年都会向市广场绿化中心缴纳一定数额的费用。对此,一些市民质疑:市广场绿化中心是不是在借此搞经营创收?
回应:系补贴修缮费用
市广场绿化中心主任张天成解释,中心2005年成立时,曾有不少市民反映广场上缺少供青少年娱乐的设施。这些充气蹦床,都是他们在得到市园林局同意后设置的。而且,他们规定蹦床出现在广场上的时间为每天18时~22时,原因就是考虑到尽量为市民留出更多锻炼场地。
张天成表示,牡丹广场长约800米,宽约90米,其中硬化的面积约占广场总面积的40%。在决定设置充气蹦床的时候,中心就根据广场的情况,对蹦床的数量和规格进行严格限制。如果中心只是为了赚钱,完全可以在广场内设置更多的收费娱乐项目。
针对市民提出的“创收”问题,张天成说,目前,中心管辖牡丹广场、周王城广场和青年宫广场3个广场。由于最近几年到广场上休闲的市民日益增多,每年中心支出的各项费用也在成倍增加。在参考我国其他一些大中城市广场“自给自足”的做法后,中心所辖广场都会接受一些商业性活动,收入用于广场的维修和保养。这些商业活动不但全部经过市园林局审批,而且在审批过程中,中心也会对活动方占用场地的情况进行严格限制。
针对市民反映的情况,张天成表示会积极听取市民意见。他说,市民如有合理化建议,可拨打中心办公室电话64871011(上班时间)。中心将市民意见汇总后,会及时呈报市园林部门,力争给大家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
建议:“社区广场”可广辟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牡丹广场附近的太原路、江西路和天津路旁有不少住宅区,入夜后的牡丹广场的确人声鼎沸。而不少市民在接受采访时也坦承,即便那些充气蹦床全部撤出,空出的地方也很有限,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洛阳师范学院政法学院书记、社会学者安锋认为,这一矛盾折射出的是我市可供市民休闲锻炼的地点偏少的问题。他说,一方面,目前市区内的中小型广场数量较少;另一方面,不少社区缺乏活动场地,导致市民无法在家门口找到锻炼场地,只得到大型广场上扎堆。
安锋表示,在城区现有广场数量暂时无法增加的情况下,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可在辖区内寻找合适的地点,然后在有关部门协助下,对该地块进行平整或修缮,使之符合市民锻炼的条件。社区还可围绕辖区内安装好的健身设施做文章,将其周边开辟为适合居民锻炼身体的“社区广场”。
安锋说,《洛阳市城市公园和广场管理条例(草案)》已进入审议阶段。该《条例(草案)》第八条第三款和第十二条,对在广场上设置游乐设施和进行商业活动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待其实施后,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办事,积极与市民沟通,在经济利益和市民锻炼权益之间找到合适的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