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A29版:百姓写手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住房的变迁
宽容
国庆十唱
洛阳网广告
尊严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9 年 9 月 24 日 星期    【打印】  
《洛阳晚报》评价网上调查>>>
宽容
魏俊卿
  最近,我代理了一起母子之间的财产纠纷案。

  这位母亲年逾七十,有三个儿子和四个女儿,丈夫已经去世。她和丈夫曾经建了三所住宅,分别给三个儿子居住。前段时间,由于修建郑西客运专线,大儿子居住的房屋被拆迁,获得补偿款

  7万余元。母亲就想,房子是我的,补偿款应有我一份,以后我也不让大儿子赡养。

  母亲这一想法得到大儿子和儿媳及另外几个儿女的同意,于是他们就签订了一份协议,母亲从中得到3万元补偿款。

  要说协议已经签了,也履行了,应该没事了。但是,大儿子后来又反悔了,他认为补偿款不应当分给自己的母亲,于是,就将母亲起诉到法院。之后,他们母子为这3万元钱打了三场官司,这场纠纷才平息了。

  我是这位母亲的代理人,她常常到我办公室哭诉,说大儿子和儿媳对她的不孝。从老人家的哭诉中,我得知她和大儿子一家的恩怨由来已久,不过都是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在法庭调解时,他们母子因为500元互不相让。我提出自己拿出500元来平息这场纠纷,可大儿媳坚决不同意。她说:“钱是老太太拿走的,干嘛要你的钱?!”

  类似案子我代理过很多。每当看到亲人之间为一点利益而对簿公堂、形同路人时,我都心痛不已。我常想,人这一生都不容易,为什么不多一点理解和宽容?我们为什么不多想想父母和家人给予我们的无限仁爱和欢乐,为什么不能让我们年迈的父母在有生之年获得一些欢乐?!     (宜阳县)

3上一篇  下一篇4